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蒋隽

4月21日,广州市招考办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广州市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及问答。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自主招生增加录取参考科目成绩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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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规定,省、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市示范性普通高中,下同)、每区1所区属普通高中(由区教育局选定)可申请开展自主招生。

示范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比例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10%,非示范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比例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5%。成立教育集团的示范性普通高中开展自主招生可适当向集团内初中学校倾斜。

省、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面向全市;区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面向本区,老三区(越秀、海珠、荔湾三区)自主招生视为三个独立的招生区域面向本区。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招收符合条件随迁子女的计划占比,与该校第三批次或第四批次招收符合条件随迁子女的计划占比一致。

报名条件方面,具有广州市户籍或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广州2021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其中,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学生,须具有广州市户籍(含政策性照顾学生),或符合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条件。

今年自主招生政策有何变化?市招考办表示,今年自主招生政策保持稳定,自主招生实施流程和办法等方面保持不变,主要增加录取参考科目成绩等级要求。

考生和家长需特别关注自主招生工作的时间安排和流程

4月30日前,自主招生学校申报自主招生简章。

5月11日,统一在广州招考网、学校网站或公告栏公布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及简章

5月14日-17日,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考生须在报名时间内凭考生号和密码登录中考服务平台(https://zhongkao.gzzk.cn/),按指引进行报名,每名考生最多可选2所普通高中学校报名。

5月21日前,确定综合能力考核名单,综合能力考核资格人数不超过学校自主招生计划5倍。

5月24日-28日,公示参加综合能力考核考生名单。

6月1日-5日,填报志愿,进入考核名单的考生在第一批次自主招生类填报确定1所普通高中学校参加综合能力考核。

6月26日-27日,综合能力考核,自主招生学校在全市统一安排时间内组织开展综合能力考核,严禁组织考试,鼓励紧密结合学校特色项目发展方向创新考核办法,招生学校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

6月28日-7月2日,公示预录取资格名单。

录取方面,自主招生纳入全市统一招生录取,安排在第一批次。示范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投档考生的录取参考科目成绩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非示范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投档考生的录取参考科目成绩均须达到D级及以上。

获得自主招生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达到学校自主招生简章公布的自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学校自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2021年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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