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我所对下列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驾驶证予以注销,其持有驾驶证作废,特此公告。

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

第七十七条第六款: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广安交警车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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