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842年,签订《南京条约》以来,到1912年清朝灭亡之间的几十年间,中国一共和外国签订了343个不平等条约。这些条约组成了一张巨大的网络,深入中国的政治、军事、经济、司法和文化等领域,严重损害了中国的主权,阻碍着中国的发展,践踏着中国的尊严。不过,清朝对不平等条约的看法却在不断变化,其中反映着中国艰难的近代化历程。
1842年,清朝和英国签订了《南京条约》,但是清朝对《南京条约》的态度却是排斥、忽略。当时的中国似乎一潭死水,《南京条约》似乎是一个投入死水的石头,并未在水中引起多大的波澜。
首先,清朝签订条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尽快让英国人离开。因此,清朝官员在谈判中根本就不上心,任由英国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英国人对谈判准备十分充分,对于内容是丝毫必争,但是清朝不在乎的态度却让英国人大吃一惊。在这种心态的指导下,清朝又顺水推舟和法国、美国、俄国等国签订了一些条约。
其次,清朝政府根本没有想执行条约。《南京条约》签订后,道光皇帝却将之束之高阁,存放于两广总督衙门,并没有通知地方政府。英国得知后,就大量印发报纸等宣传条约内容,四处发动。当时中国并没有外交部,外交由两广总督负责。英国人要求两广总督履行条约内容,但是两广总督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
第三,清朝没有国际法思想和平等外交的理念,对于修改条约也十分抵触。清朝虽然在鸦片战争中落败,但是并未改变清朝“天朝上国”的自满,清朝依然将政府文件中将英法等称之为“蛮夷”。当英国提出在北京驻扎大使的要求时,清朝予以拒绝;当英法提出了修订条约的时候,清朝也予以拒绝。
清朝签订条约却不执行,这是没有国际法思想的体现;清朝拒绝互相派遣大使,称呼对方为“蛮夷”,这是缺乏近代外交理念。而拒绝修订条约,是清朝消极应对西方入侵的体现。实际上,修订条约并非完全对中国不利,我们也可以通过修订条约收回一些权益。
1856年,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英法发动此次战争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扩大侵华权益,修订条约。到1958年,双方签订了《天津条约》,英法联军得到了更多利益。第二年,英法联军从大沽口进京换约,但是清军统帅僧格林沁却突然对英法联军发动袭击,并扣留,杀害了多名外交使者。此举引发了英法联军的第二次进攻,英法联军攻入了北京,焚毁了圆明园,逼迫清朝签订了更加苛刻的《北京条约》。清朝政府为自己的愚昧无知付出了代价。
第二次鸦片战争给清朝带来了极大的震动。首先,清朝终于认识到了西方科技、军事的先进,于是开始了洋务运动;其次,清朝开始意识到遵循国际法,履行条约的重要性;第三,开始重视条约的签订,重视审视条约的内容。
在鸦片战争时代,清朝政府认为这些条约不会对中国产生多大的危害,因此对待条约的内容不怎么上心。随着条约的不断履行,清朝逐渐意识到不平等条约带来的危害,因此开始重视其中的内容,并且试图主动提出修订条约。
1868年,中英开始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的第一次修约谈判,双方最终签订了《新订条约》。英国在此次谈判中取得了更多的特权,但是清朝也收回了一些权益。当时英商还认为被自己的国家出卖了。在英国社会的压力下,英国政府被迫放弃了新约。通过此次谈判,中国的官员们开始学会和外国打交道。
另外,清朝也试图从各国中收回一些特权。首先想收回的特权是领事裁判权,为此,清朝开始投入资金购买外国的书籍,组织人们翻译,培养法律、翻译和外交人才,并且学习外国的法律。当然外国人以中国刑法过重拒绝了清朝的要求,不过这刺激了中国的法律的改革,虽然这条路比较漫长。
1894年,中英签订了《中英续议通商行船条约》,其中英国承诺:一旦中国的法律制度、审判程序有所改进,那么英国就放弃裁判领事。随后,美国、日本、葡萄牙等国也做出了类似的承诺。此举虽然是空中楼阁,是却给也是客观上推动中国法制进步。
在关税方面,《南京条约》固定了清朝的进出口关税。起初清朝对此并不在意,之后清朝意识到关税是一项重要的财政来源,不应该放弃。此后,清朝试图提高关税。1886年,清朝和法国签订了《越南边界通商章程》,该条约开始对进口和出口税做了区别。光绪时向列国提出了提高关税的意愿,但是遭到了各国的拒绝。十分讽刺的是:签订了《辛丑条约》后,列强担心清朝没有赔款能力,于是提高了关税。这让中国人更觉得耻辱,因为中国的关税权操纵于他人,这是见所未见的。
同时,清朝也在试图废除片面最惠国待遇。1869年,清朝和奥匈帝国签订了中奥《通商条约》,其中给了奥地利最惠国待遇,同时奥地利也给予中国相应的待遇。此后,中国和秘鲁、巴西、瑞典、瑞士等国也签订了相似的条约。1871年,中国和日本经过长期的谈判最终签订了《中日修好条约》,清朝没有给日本片面最惠国待遇,这是中国和日本两国历史上第一个平等条约。1899年,伍廷芳代表清政府和墨西哥签订了《中墨通商条约》,这也是一个平等条约。
1881年,曾纪泽和俄国签订了《改订条约》,该条约也是一个不平等条约,承认了俄国对塔城东北和伊犁、喀什噶尔以西约7万多平方公里领土的占领,但是该条约也是第一个因中国反对而推翻前约并收回部分主权的条约。
1894年,甲午中日战争爆发;1895年,双方签订了《马关条约》。从此,中国成为了列强瓜分的鱼肉,中国陷入了严重的民族危机之中。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逼迫清朝签订了《辛丑条约》,中国的民族危机更加严重。受到民族危机的刺激,中国出现了维新变法、清末新政、民主革命、义和团等运动。在内忧外患的刺激下,清朝也试图进行一些近代化的尝试。
但是,清朝的近代化历程是十分缓慢的,远远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三千年的积重难返,让中国受尽了折磨。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1912年,清朝灭亡。整个清朝后期,中国受尽了耻辱。不过,我们也应该看到,清朝也在试图改变这种状态。
马克思曾经说:西方殖民者在亚洲要完成“双重使命”,一是破坏性的使命,即消灭旧的亚洲式的社会;第二是建设性的使命,即在亚洲为西方式的社会奠定物质基础。这些并非是什么使命,而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中国的长期落后必然遭遇西方的入侵,而西方的入侵必然给中国带来破坏,也不然刺激中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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