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舆讯 据日本关西华文时报报道 在各种犯罪行为当中,猥亵未成年少女又是其中最被人所不耻的,特别是身为教师利用职务之便把黑手伸向女学生者,更是让人痛恨。媒体每每曝光这样的案件,都会引起人们的公愤。最近,日本媒体就公布了发生在静冈县的两起猥亵少女案,其中一犯罪嫌疑人刚刚被逮捕,另一人则被判处了12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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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据静冈朝日电视台报道,静冈市当地一名补习班经营者因在酒店对未满18岁的少女做出猥亵行为,被以涉嫌违反儿童福利法而被逮捕。该人为一名31年的男子,现在静冈市清水区兴津中町经营补习班。据警方调查,该男子涉嫌于今年4月中旬在静冈县内的酒店,明知被害少女未满18岁却对少女做出了猥亵行为。少女的家人在听到这名少女的描述,立即向清水警察署报警。

仅仅在一个月前的,静冈地方法院沼津支部刚刚判处了一名原中学校长12年有期徒刑,原因是以猥亵目的绑架了两名少女。据透露,曾担任沼津市立中学教务主任的这名53岁的男子,被暴出曾于2017年、2020年连续两次绑架均为10多岁的少女,并进行了猥亵行为。在审判时,被告表示自己是“想虐待弱小的东西”,承认了被起诉的内容。不过据报道称,在审判过程中,检察方本来以他的行为“卑劣且残忍至极”等为由请求判处16年徒刑,但辩护方则以“受到了社会制裁”为由,请求宽大的判决。

最后,在3月15日进行的审判中,地方法院沼津支部的菱田泰信审判长说:“计划周密,是由于强烈的侵犯。犯罪方式卑劣且残忍”,并以“始终不自然的供述,不允许真挚的反省”等为由,宣判这名原教务主任有期徒刑12年。

对于这样的卑劣行为,必须严惩才能够产生恫吓那些潜在的违法者;另一方面,也需要加强对青少年女性的性知识和人生安全教育,防患于未然。(原标题:事发日本静冈,前有中学校长被判刑、再有补习班经营者被逮捕,原因都是猥亵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