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今年年初入职一家管件厂,在抛光车间工作。由于车间工作比较辛苦,干了没几个月,张某觉得自己扛不住,于是提出辞职。由于张某入职时,厂方负责人给张某的是一份只有劳动合同表头的空白表格,让他签个名按了手印就收回去了,说是具体内容以后再填。

现在张某要辞职,所以要求厂方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可是负责人认为自己已经将合同表格内容填上,张某也在上面签字按手印了,合同已签,不存在赔偿双倍工资的问题!

HR小助手:

单位让员工在空白的劳动合同上签字,应视为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事后补填的内容可能被认为无效。

法律法规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