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4日

禹城市公安局接到市民报警

称在家中被打

禹城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

民警迅速出警

将现场一名醉酒男子张某

传唤至派出所

在办案区,张某态度恶劣

辱骂民警,满口污言秽语

非常嚣张

当民警对其进行劝说时

张某突然袭击民警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

因涉嫌袭警罪

被禹城市人民检察院

批准逮捕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年修正)第二百七十七条: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来源:德州公安、光明微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