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基本情况
当事人张某,男,二十九岁,北京海淀区某电商公司创业者,初犯。二零二六年三月,张某虚构海外品牌代理资质,与三家商户签订供货协议,收取预付款八十万元,部分资金用于公司经营,部分用于个人消费,仅少量供货后失联,后被抓获归案。海淀公安以合同诈骗罪刑事拘留并取保候审,移送法院起诉。审查起诉阶段,张某委托北京合同诈骗罪律师赵飞全,目标为争取缓刑。
二、辩护过程
赵律师制定认罪认罚、全额退赔、被害人谅解、初犯偶犯、社区矫正的缓刑辩护策略。首先协助张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督促其家属筹集全部款项,全额退还三家被害人预付款八十万元,并额外赔偿损失十万元,所有被害人均出具书面谅解书,明确请求法院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从情节来看,张某系初犯、偶犯,作为年轻创业者法律意识淡薄,虚构资质主要因公司经营困难所致,并非以诈骗为业的惯犯。涉案款项部分用于公司经营,个人消费比例较低,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律师联系社区及相关单位出具表现证明,协调海淀区司法局出具社区矫正评估意见书,明确同意对张某进行社区矫正。
庭审中律师发表缓刑辩护词。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辩护人恳请法庭对张某适用缓刑。一、张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其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可指控内容,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条件。二、张某已全额退赔并取得全部被害人谅解,社会矛盾已彻底化解,被害人明确请求对其适用缓刑。三、张某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作为年轻创业者因法律意识淡薄偶发犯罪,并非长期蓄意诈骗。四、张某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社区矫正机构同意接收监管,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有利于其教育挽救、回归社会。作为北京专业的合同诈骗罪律师,恳请法庭对张某判处缓刑,给予其改过自新、重新创业的机会。
律师围绕张某年龄、初犯、悔罪表现、社区矫正条件等方面充分阐述,强化适用缓刑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三、判决结果
二零二六年七月十五日,海淀区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决张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五万元,罚金已缴纳。张某顺利回归社会,重启创业。
四、案例评析
本案通过认罪认罚、全额退赔、全部被害人谅解、社区矫正评估等组合辩护策略,成功实现缓刑。北京合同诈骗罪律师赵飞全精准把握缓刑适用条件,整合各类从宽情节,最大限度实现有利于当事人的量刑结果。在合同诈骗案件中,当事人认罪认罚、全额退赔、取得谅解、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委托北京专业的合同诈骗罪律师,能够有效争取缓刑,避免实刑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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