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昊镔自2019年执业于江门,擅长婚姻家事、合同纠纷等。曾为被告陈某某减免近5万惩罚性赔偿;为原告两未成年人追回近57万抚养费等费用。
处理合同纠纷
黄昊镔2019年开始在北京市盈科(江门)律师事务所执业,主要服务企业和个人,诉讼和非诉业务都有涉及。在执业至今承办的五百余件案件里,合同纠纷是其擅长领域之一。
在代理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中,原告谢某某与被告陈某某因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履行产生纠纷。谢某某主张陈某某销售的含NMN成分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支付61350元惩罚性赔偿及全部诉讼费用。黄昊镔作为被告陈某某的代理人,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核实商品采购来源、销售流程及沟通记录。结合NMN成分监管规定和司法实践,制定“抗辩原告非合法消费者、明确被告已尽合理审查义务”的策略。庭审中,他阐述代理意见,提交证据证明商品是香港正规渠道代购,被告已告知商品代购属性及两地标准差异,同时指出原告超量购买、多次同类诉讼索赔,购买目的是牟利。最终法院采纳意见,判令被告仅支付12270元赔偿,为被告减免近5万元惩罚性赔偿。
解决婚姻家事
婚姻家事也是黄昊镔的专长领域。在抚养费纠纷案中,原告何XX、何XX(两未成年人)与被告何XX因抚养费支付产生纠纷。两原告母亲与被告协议离婚后,被告长期拖欠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黄昊镔接受两原告委托后,快速梳理案件事实,核实离婚协议约定条款和费用票据等核心证据。庭审中,他清晰阐述两原告合法诉求,依据法律规定论证被告应按协议履行支付义务,并结合未成年人成长需求明确后续抚养费支付标准。最终法院采纳其意见,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抚养费370000元、教育费192086.62元、医疗费2298.3元,合计近57万元,还确定自2025年3月起被告每月向两原告各支付5000元抚养费直至其年满十八周岁,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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