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

工作的公告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已进入收官阶段,国家将适时关闭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受理系统。为维护符合条件退役士兵的切身利益,确保圆满完成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请前期已提交保险补缴申请但仍未缴费人员,务必于2021年4月30日16:00前到青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办理补缴缴费手续,逾期未完成个人缴费的视为个人自愿放弃补缴权益,以后不再受理。

二、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符合补缴保险条件但因各种原因还未申请的,认真梳理个人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持以下材料,于2021年4月30日16:00前到青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提出补缴申请。①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②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③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④个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凭证。逾期未提交个人补缴申请的视为个人自愿放弃补缴权益,以后不再受理。

办理地址:青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驼山南路4277号,退役军人事务局院内一楼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536-3822508

特此公告。

青州市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专班

2021年4月22日

来源:青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