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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下发

《关于加强客滚运输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

近日,省内发生较大客滚运输起火事故,客滚运输安全形势严峻。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客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客滚运输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当前水路客运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真正把“不发生事故作为第一要求”,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抓紧抓牢水路客运特别是渤海湾客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沿海相关市及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渤海湾客滚运输专项检查,严格按照《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船舶安全监督规则》《客滚船码头安全管理指南》等有关规定,对码头作业、待渡停车场、车辆安全检查、应急疏散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全部建立台账,落实整改,逐项销号。

通知强调,客滚运输企业和港口企业要认真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体现本企业特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化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部门、各班组、各岗位,并于4月30日前全部制定完成。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港口企业建立健全车载货物申报和委托人承诺制度,对不按规定如实提供货物信息、签署安全承诺书的,一律不得进入车辆候船停放区。

通知指出,要完善港口安检设施设备,对所有拟上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对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谎报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车辆,不得允许乘船,列入“黑名单”,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要及时实施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

来源:山东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