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东吴鼎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吴优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东吴悦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各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旗下3只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将自2021年4月28日起正式生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基金范围

本次修订涉及基金管理人旗下3只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具体基金明细如下:

二、本次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事项系因相应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更新而进行的修改,在基金合同中主要增加侧袋机制相关表述,内容包括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的投资、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费用与税收、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信息披露等条款,并同步修改托管协议、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相关涉及内容。

三、重要提示

1、修改后的基金合同自2021年4月28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已履行了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修改后的各基金基金合同全文将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sc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本次修订后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供投资者查阅。

2、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scfund.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021-50509666)进行咨询、查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东吴鼎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条款对照表

附件2:《东吴优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条款对照表

附件3:《东吴悦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条款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