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06版)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意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55 证券简称:华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云光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意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意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55 证券简称:华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要求,公司应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等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与原租赁准则相比,新租赁准则的核心变化是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均确认相应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因此,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自2021年第一季度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55 证券简称:华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共计收到政府补助2,054.82万元,其中与资产相关的0万元,与收益相关的2,054.82万元。上述补助明细如下: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的类型。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55 证券简称:华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 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力生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赵晓叶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钱志昂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没有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也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及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1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130万元,较2020年度增加44.44%,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纳入合并审计范围内子公司数量增加,审计工作量增加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3、同意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55 证券简称:华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林献忠先生共持有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2,05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08%,本次股份质押后,林献忠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票37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18.0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0%。
一、公司股份被质押主要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林献忠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林献忠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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