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7日,遵义市凤岗县某村村民叶某因为已经两天没有看到住在自家隔壁的弟弟和弟媳,满怀疑虑地前往弟弟家查看情况,如果是往常,弟弟和弟媳听到叶某的喊叫声早就有了回应,此时虽然叶某大声呼喊很多遍,但屋内依然没有动静,随即大哥叶某试着推开房门,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弟弟家的房门居然没有上锁。

叶某从虚掩的厨房门进入到弟弟家的屋内径直来到卧室门前,发现卧室的门也是虚掩着的,叶某试着推开卧室门发现推不开,只推开了一条缝隙,叶某试着从门缝里向卧室内探望,而眼前的一幕令他胆战心惊,床上躺着面目全非的弟媳,地上跪趴着弟弟一动不动,于是叶某立马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贵州省遵义市凤岗县公安局在接到叶某报警后立即驱车赶往案发现场,警方赶到现场后迅速进行勘查,发现卧室内的夫妻二人已经死亡。男死者侧卧于中心现场门前,女死者仰卧于中心现场床上,两名死者的死亡原因均为重度开放性颅脑损伤,侦查员发现两名死者的面部均有多处砍伤,并且在屋内墙壁上地上散布着大量血迹,根据死者状态和血迹分布情况,侦查员判断死者生前曾与凶手有过激烈的搏斗。

原来死者夫妇丈夫姓叶,妻子姓杨,年龄40岁,育有一双儿女,两个已经长大成人的孩子均离开偏僻的山区到遵义市内打工,据调查,死者叶某常年游走于遵义市凤岗县的大山深处,挨家挨户做贩牛的生意。山区的人们进行的都是现金交易,所以死者叶某身上常年都带有大量现金,少则一两万,多则三四万,然而在案发现场侦查员却没有找到任何现金,紧接着侦查员在勘查其它房间时又有了进一步的发现,在死者家厨房楼上发现了一个通风口,有一根尼龙绳从那个地方吊下来。

可根据当地的习惯,天井里是不会悬挂绳子的,根据这一反常情况,侦查员顺着尼龙绳开始对天井外部进行勘查,很快警方在房顶的小屋里面发现了很多踩踏的痕迹,据此分析凶手应该是从房顶的杂物间顺着绳子吊下来入室杀人的,警方立即将尼龙绳送往遵义市公安局进行检验。

很快尼龙绳的检测有了结果,在两根绳索上面检测出了不同的两名男性,而且都不是男死者和死者儿子所留的,在男死者的指甲缝里检测出了微量的DNA,这个DNA和房梁上吊着的绳子上的男性DNA是同一个人,而当警方对绳子上的两份生物检材进行比对时又有了新的发现,两名未知男性是亲兄弟。

专案组结合DNA检测报告,重点排查家中有两个亲生兄弟的家庭,很快一个新的线索反映上来了,死者女儿之前的一个男朋友家里有兄弟俩,并且两人年龄悬殊不大,符合DNA鉴定的结果,经调查,死者女儿的前男友姓陈,现年22岁,没有固定工作,家中有一个19岁的弟弟正在上中学。

侦查员通过对陈某进一步调查,发现陈某的父亲去世较早,母亲带着兄弟二人在遵义市凤岗县城生活,经济较为拮据,但近些日子以来陈某的消费有些异常,在案发的第二天他就到一家手机店买了一个新手机,然后请朋友吃饭喝酒唱歌,并且得知陈某给了他妈妈八千元现金。

随后侦查员秘密查取了陈某的生物检材进行DNA比对,确认与案发现场白色尼龙绳与死者身上提取到的犯罪嫌疑人的生物检材相吻合,至此警方确定陈某就是杀害叶某夫妇的凶手。

事不宜迟,2014年12月11日,警方秘密潜伏在陈某住处准备深夜实施抓捕,在抓捕的时候两兄弟在床上抱着睡觉,并且警方在陈某的衣服兜里搜到了陈某弟弟的身份证以及他本人的身份证,警方分析陈某应该是想利用他弟弟的身份信息准备外逃。

陈某被抓获后,他的弟弟也随后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侦查员很快就排除了陈某弟弟的作案嫌疑,接下来警方对陈某进行了突审,在法律面前,陈某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过程。

陈某交代由于手头缺钱,他就想起了前女友叶某的父亲在贩牛期间经常随身携带几万块现金的情况,他遏制不住偷钱的念头,于2014年12月11日晚从家里拿了一根兄弟两人平时使用的尼龙绳偷偷潜入到叶某夫妇家中。

陈某半夜潜入了烤火间,一直坐在那烤火到早上六点,眼看天快亮了,几番挣扎思量以后,陈某最终选择了下手,他在翻动叶某衣服的时候被叶某发现了,双方发生了打斗,最后由盗窃变为抢劫再演变为杀人,作案后犯罪嫌疑人陈某为了掩盖犯罪事实,将从天井垂下来的用于作案的白色尼龙绳截断,将剩下的另一截扔到灶台里企图焚毁。但由于天色大变,陈某并没有顾得上点火就匆忙逃窜了。

回到凤岗县以后,陈某经过一番异常消费后正准备外出潜逃,让他没有想到的是遵义市警方仅仅用了几天时间就追查到了他的行踪,据陈某供述,偷来的一万多块钱他给了自己的母亲八千块钱,剩下的钱给自己买了一部新手机和一身新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