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行为非常可恨,有扶摔倒的老人却被讹诈,有游泳者被淹死家属向池塘管理者索赔,甚至见义勇为抓小偷也被索赔,明明是肇事者的错误,却向无辜者索赔,完全不搞清责任划分,能讹到钱完全不顾道德底线,也不要脸面。
4月29号讯, 北京一女子“服药自杀未遂向药店索赔案”引起热议,张女士因家庭矛盾企图服用药物自杀,幸好朋友及时发现,将张女士送医抢救后保住了性命,但药物却引发肝功能衰竭,张女士以药店违规出售处方药为由告上法庭索赔。
张女士称,2019年12月份,她以睡眠质量不好为由,在北京某家药店购买了一瓶精神类的处方药物“氯氮平”,但是她购买药物并不是治病,而是自杀,张女士那段时间和家长发生矛盾争吵,情绪十分低落,就有了轻生念头。
购买药物的当晚,张女士就将一瓶整整100片的“氯氮平”吞进了肚子,本来以为就此人间别过,但是朋友发现她的异常,急忙拨打了急救电话,已经出现药物中毒,肺部感染和肝功能衰竭症状的张女士被送医抢救,保住了性命。
张女士出院之后,立马将药房告上了法庭,她认为,自己买药时根本就没有出示处方,但药房的销售人员却将处方药卖给她,这导致了她健康功能受损,张女士要求药店赔偿她的医疗费和营养费等21000元。
药房则向法院提交了购销记录,说店里没有卖过“氯氮平”这种药,但张女士提供的付款记录显示,当天她在药店支付了两笔购药款,一瓶是避孕药,另一个是氯氮平,药店承认卖过避孕药,但是对另一种药是不是氯氮平说不清。
而张女士在庭审中被问,为什么购买这种精神类药物,张女士说并不清楚这是精神类药物,但是她现在得了肝功能衰竭,还有其他症状,要求药店赔偿她住院费,护工费,交通费和营养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药店举证不力,根据张女士的购药记录推定药店向张女士销售了“氯氮平”药物,药店销售人员没有判定药物合理用途,没有处方就销售该药物,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但张女士购买并服用大量的“氯氮平”是为了自杀,法院认为,虽然药店在销售过程中有错,但是和张女士企图服药自杀并产生损害身体的后果并无法律层面的因果关系,因此药店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驳回张女士索赔请求。
张女士的自杀行为本就是自己的责任,如果这事能赖药店,是否也能赖到朋友身上,药是治病用的,你不以这个目的服药本身就和药店没关系,因为商家无法判断消费者买药是为了治病还是为了自杀,出了事就索赔,这种厚颜无耻的行为这是让人无语。
不是所有的错都要找人赔偿,自己先掂量一下自杀的行为是否正确,成年人有自己的选择,就要有承担责任的能力,对于张女士服药自杀未果却向药店索赔的行为,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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