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全世界无产阶级劳动人民共同的节日——“五一国际劳动节”。1886年的今天,美国芝加哥216816名工人为争取实行八小时工作制而举行大罢工,经过艰苦的流血斗争,终于获得了胜利。为纪念这次伟大的工人运动,1889年7月由恩格斯领导的第二国际宣布将每年的五月一日定为国际劳动节,这一决定立即得到世界各国工人的积极响应。1890年5月1日,欧美各国的工人阶级率先走向街头,举行盛大的示威游行与集会,争取合法权益。从此,每逢这一天世界各国的劳动人民都要集会、游行,以示庆祝。

人民创造历史,劳动开创未来。在“五一”这个属于劳动者的节日里,戎城法眼向全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致以节日的问候,向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广大劳动者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更应当认识到:劳动节是劳动者的节日,更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节日。可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法律规定的一些劳动者权益保护条款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走样变形,劳动者权益遭到不同程度的侵害:“加班”变“值班”,补偿工资“躲猫猫”;以各种理由少缴、漏缴社保金,造成职工救命钱“缩水”;女职工怀孕要提前“申请”,产假未休完就被迫上班;劳动合同签署尚未完全覆盖,给可能发生的工伤认定造成困难……一系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启示我们,保护劳动者权益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更要体现在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切实贯彻执行上。提升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能力,才能使得劳动者权益维护得到切实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是我国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我们党最坚实最可靠的阶级基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力军。”这是对中国工人阶级历史地位的科学论断。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即将迎来诞生100周年盛典,以工人阶级为代表的劳动人民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取得了伟大的胜利,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走过了光辉的历程。没有这些无产阶级劳动者的无私奉献和作出牺牲,就不会有今天改革开放的辉煌成就。

我们常说,劳动最光荣,劳动者最光荣。但需要明确的是,劳动者的“光荣”首先应该来源于自己在劳动过程中的舒心感受,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劳动者合法权益应该得到法律法规的切实维护。只有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的劳动者才真心感到光荣,离开劳动者权益保障谈“劳动者光荣”,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设立劳动节是为了提请人们重视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但保护劳动者权益却不能局限在5月1日这一天,劳动者权益保护应该是时时刻刻需要重视的问题。

其实,劳动者权益保护不是单独哪一方的问题,它应该是全社会共同面对的问题,公共部门、企业、社会各界以及劳动者本身,都应该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主体。因为从根本上说,一个劳动者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的社会,对每个人都是有益的。

我们期待,人人都是劳动者权益守护者,天天都是劳动者权益保护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