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厦门市网信办巡查发现,“欣欣旅游”网作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未认真履行信息管理主体责任,涉嫌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厦门市网信办责令“欣欣旅游”网立即清理相关违规信息70条,消除负面影响,并对该网站采取暂停更新7天的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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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时间

●《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利用党旗、党徽、国旗、国徽、国歌等代表党和国家形象的标识及内容,或者借国家重大活动、重大纪念日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名义等,违法违规开展网络商业营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