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单位已经工作了5年时间,但是一直没有交纳社保,并且5年以来也一直没有增加工资待遇。自己有没有必要更换一家工作单位呢?遇到这样的问题可能是很多人都遇到的,但是首先我们应该想的并不是更换工作单位的问题,而是应该要求你所在的原工作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问题。

因为缴纳社保是企业单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乃至社会保险法也都有明确的规定,只要企业单位和员工建立起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关系,依法就要在30个自然日之内建立相应的社保缴纳,所以说缴纳社保是企业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更是法定的义务,所以不交纳社保,其实是一种违法行为。

那么我们作为员工来讲完全是可以依法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可以和单位协商来解决处理这个问题,如果说协商处理不了,那么我们是可以申请劳动争议,劳动仲裁等相关的手段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企业单位完成过去5年社保的补交,如果说有些社会保险不能补交,那么一定要以经济货币的形式来进行补偿,这样的话对于我们自己来说才得到一个有效的保障。

至于自己所说的这个没有涨工资,这是企业单位内部的规定,每个企业单位都有自己的薪酬体系规定,当然5年不涨工资,我认为这是一个正常的现象,只要你的工资待遇水平没有低于你所在地区所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指导线的标准,那么你的工资就属于正常的。

因为你所从事的岗位包括你的劳动量,包括你的劳动时间,工作时间等各个方面都会决定和影响你的工资待遇,如果说在这5年过程中你没有发生任何岗位的变化,工作时间也没有变化,其实工资不增长这也是一个很正常的现象,所以工资增长与否,要跟自身的劳动相挂钩。

但是作为一个企业单位来讲,连最起码的社保都没有给员工交纳,我认为在这家企业单位长期工作下去,确实没有任何的发展可言,所以更换工作单位也是可以的,但是我们在更换工作单位的过程中,首先应该要问清楚这家新企业单位它有没有五险一金,同时自己所应聘的岗位,工资待遇的水平是一个什么样的标准?是不是比起自己的原单位要高一些,那么这些都是我们应该选择和考虑的地方。

然后如果说有合适的单位可以去考虑入职性的单位,但是前提条件是一定要把之前原工作单位这5年的社保待遇捋清楚之后,再去考虑更换新的工作单位,这样的话,对自己来说才是有一个最基本的保障,将来你的养老保险也好,还是医疗保险也好,都有一定的缴费年限,对于自身而言是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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