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告知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并按相关要求公告并报送了回复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请做好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告知函的补充问题,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补充问题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查并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关于请做好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补充回复说明》。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