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据北京日报报道,近日,北京顺义发生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王阿姨被小区未栓绳宠物狗扑倒后猝死,其家属将宠物犬的主人诉至法院,索赔80余万。5月12日,北京顺义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案件,目前此案尚未宣判。
案发现场:边牧未拴绳致老人猝死
意外发生在今年3月12日深夜23点38分许,当时王阿姨正在小区牵绳遛自家田园犬时,被陈某所饲养的边牧扑倒,她因此摔倒致伤。事发后王阿姨自述有些腰疼,起身回家后不到10分钟,出现意识丧失。
王阿姨的老伴焦大爷回忆,他一经试探发现王阿姨的鼻子已无呼吸后,便迅速呼叫120。送医后王阿姨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公安机关认定,其死亡原因系猝死。
对此,边牧犬主人陈某辩称,当时他没有看到王阿姨摔倒,等回过头来王阿姨已经站起来了。“在现场她叫住我,让我别走说她腰疼,然后我就问她有没有事,她就走了,我就去了他们门口,过了一会她老伴就出来喊我,我跟家属说不行就去医院。“
对此,焦大爷则持不认可态度,他表示陈某当时看见王阿姨摔倒后就跑了,“是我给追回来的,然后我让陈某把电话号给我,接着我老伴就晕倒了,弄到屋里后我打了120。”
在120赶到并将王阿姨拉到医院后,陈某和妻子也一同去了医院并垫付了医疗费,陈先生出示了支付宝截图和通话记录截图来佐证这一说法。
据悉,王阿姨为自家田园犬办理了狗证,事发时也牵着犬绳。但陈某饲养的成年边牧,体高超过35厘米属于禁养犬种,未办理狗证,遛狗时也未牵狗绳。
因此,王阿姨的家属认为,被告陈某饲养的动物造成死者死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双方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陈某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839878元。
各执一词:监控画面记录事发经过
对此,陈先生称自己对死者的死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他表示,死亡鉴定结论显示王阿姨是猝死,结合其患有高血压等疾病史,他认为王阿姨死亡的直接原因系其自身严重基础疾病引起的,与他和边牧的行为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对于没有办理犬证和未拴绳的原因,陈某则解释为,他的户籍不在北京顺义,所以没有办理也没有向居住地报备;事发时已是深夜,且四周是半包围式的,因此没拴狗链,“平时都会给拴狗链。”陈先生说。
此外在本案中,小区内的监控画面记录下了事发时的画面。但是对于监控画面,原、被告双方仍有着不同的看法。
王阿姨的家人认为,监控录像显示,陈某的边牧没有拴狗绳,之后还将死者撞倒,撞倒后陈某和边牧离开现场,在整个过程中,陈某一直没有控制住狗。且后来狗自行离开,陈某也并未对王阿姨进行任何帮助,王阿姨追被告追了几步追不上,只能回家寻求帮助。
但在庭审中,被告陈先生反驳称,当天王阿姨饲养的田园犬与自己饲养的边牧犬发生追逐,是王阿姨先踢了他饲养的边牧犬7次,在最后一次王阿姨踢边牧犬后退时自行摔倒。
陈先生还指出,他的狗很温顺,从监控视频可以看出,是王阿姨的田园犬发出吼叫吸引他的边牧过去的。而且当时他发现两犬发生追逐后立即前往控制边牧犬,自己与边牧未对王阿姨有过任何攻击加害行为。
对此,王阿姨的老伴焦大爷反驳称,监控视频根本没有声音,有狗叫是陈某自己的臆想。从视频看狗直接扑向了赵某身边,人在受到攻击时,下意识就是会踢的。
目前,原被告双方对事故责任方与赔偿问题都未达成一致,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遛狗不牵狗,后果很可怕
一直以来,遛狗不牵绳都备受指责,由此引发的事故也层出不穷。
2020年8月17日,广东佛山顺德一市场前,12岁女孩罗某在牵朋友家狗外出逛街时,因为遛狗不牵绳,狗子在路上奔跑时,拖在地上的狗绳意外将一位老人绊倒,并导致该老人当场身亡;
2020年10月7日,北京通州某小区一对年轻情侣养大型烈性犬不栓绳,随后恶犬冲撞老人。事后狗主人非但不道歉,还十分无赖地回应“那你要怎么着,就咬死它吗?”最后还出言诅咒被吓老人“吓死你”;
这件类似事件再次暴露了宠物伤人的隐患。或许,对于养狗人来说,它是可爱的宠物,你可以带它逛公园、乘电梯,甚至与它一起进餐,而对别人来说,它却可能是恐惧阴影,是灾难之源。
因此养狗需尽到“养”和“管”的义务,禁养犬只不能养,自家的狗要看管好;遛狗人更应尽到“遛”的责任:无狗绳坚决不上街,掌控不了的大狗就不要擅自牵出,更不能放任未成年人随意遛狗。
不文明养犬,很有可能害人害己。动物可爱,主人也应该规范自己的行为,提高自己的素质,看管好自己的爱宠。小小一根绳,牵住的不仅是文明,还是尊重与理解。
当然,文明养狗不能仅仅诉诸道德,期盼养狗者的素质自行提高注定不靠谱。正如司机开车一样,养狗也需健全相关法规制度,更要常态化严格执法,以此杜绝很多意外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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