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规范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加强城镇规划管理,近期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公开征求《海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技术规定》)意见,《技术规定》对海南省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前期研究支撑内容、单元规划编制内容、地块规划编制内容等作出了规定。
《技术规定》指出,海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应当综合考虑地域特征、资源条件、环境保护、人文因素、公共安全、土地权属、公众意愿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利用地上地下空间,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城镇基本生态与城镇历史风貌,体现生态文明导向、高质量发展理念和自由贸易港发展建设要求,符合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
一、
海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前期研究支撑内容包含哪些?
《技术规定》指出,海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前期研究支撑内容包括总体研究内容、专项统筹内容、城市设计三部分。分别如下:
一、总体研究内容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前期应首先研究并确定下列内容:
(一)现行规划实施评估:对规划范围内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执行情况进行评估,重点评估规划中强制性内容实施执行情况。
(二)目标策略:结合上位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城镇性质和职能,衔接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考虑地区发展条件,明确规划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和产业发展策略。
(三)总体规模:根据上位规划和发展现状,合理确定服务管理人口,分析人口类型及相应的供给标准,结合规划期内项目建设用地情况,明确总建设规模。
(四)空间结构:结合上位规划确定的总体空间结构和约束性指标,根据山水格局、资源条件、公共安全及建设情况等因素,明确规划空间结构,细化建设用地边界和公共蓝绿开敞空间,划分控制单元。
(五)用地布局:结合规划空间结构,在用地评价和用地选择的基础上,根据地块的特点和要求,对各类功能的用地和空间进行统一安排。
二、专项统筹内容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前期应对规划范围内的以下内容进行专项统筹研究:
(一)居住用地控制。根据总体人口规模、建设用地规模以及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居住用地比例,明确居住用地布局和规模。
(二)公共服务设施控制。根据服务管理人口和居住社区分布,结合设施服务半径和生活圈居住区配套要求等,衔接相关专项规划成果,明确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分级、布局和规模。
(三)绿地与开敞空间系统控制。结合绿地系统、游憩体系、绿道体系、视线通廊等内容,统筹联系城镇开发边界内特别用途区等非建设用地,提出相应的管制措施和开敞空间系统性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休闲游憩空间建设等相关要求。
(四)市政公用设施控制。根据服务管理人口和总建设规模,落实上位规划,衔接相关专项规划,明确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和管线布局,提出各类市政设施的规划控制要求。合理确定加油加气充换电站的位置、数量、规模和控制要求。
(五)综合交通系统控制。规划统筹航空、轨道、公路、港口等各类交通组织方式,确定城市道路分级和各级道路的红线宽度,明确各类交通设施场站的位置、数量、规模和要求,合理提出绿色交通和慢行优先措施。
(六)历史文化保护。存在历史文化保护要素的区域,应明确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等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明确保护措施,结合功能引导和城市设计等内容强化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
(七)地下空间利用。有集中利用地下空间条件的区域,应明确地下空间发展原则、目标规模,协调地上地下空间的关系,促进地下空间资源综合利用。
(八)生态环境保护。分析生态系统各类要素,结合上位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确定生态系统格局,落实生态保护目标和任务;确定生态保护重点,落实生态廊道界线,提出保护策略和措施,并明确绿色建筑、新能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作出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九)综合防灾系统控制。结合对灾害风险的评估,提出应对洪、涝、台风、地震等各类灾害的措施,明确各类防灾减灾设施建设的布局、规模等,提出建设韧性城市的各项要求。
(十)其他内容统筹。根据规划区域实际情况,可增加其他认为需要统筹的研究内容。
三、城市设计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结合海南气候环境特征和地域文化特色,加强规划范围内城市设计及对风貌管控的研究。
二、
单元规划应包含哪些内容?
单元规划应在研究支撑内容的基础上明确发展目标和性质定位、控制单元范围及主导功能、人口规模、用地布局、建设用地规模及居住用地规模、总建筑面积及居住建筑面积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应急安全设施、道路路网密度、绿地与开敞空间、建筑高度等规划布局和控制要求。
单元规划内容应包括“限制—引导”两类。限制内容在单元规划中明确规划管控要求,引导内容可在地块规划中细化落实。
三、
地块规划包含哪些内容?
地块规划应细化落实单元规划的传导内容,在地块明确各项控制内容和规划条件,作为实施建设项目的法定依据。
四、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应包含哪些?
《技术规定》指出,海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应包括文本、管控图则和附件。
管控图则包括单元图则和地块图则。单元规划应以控制单元为最小单位编制单元图则;地块规划应以一个或多个地块为最小单位编制地块图则;重点地区还可根据城市设计或专项研究等内容编制附加图则。
规划文本应当明确图则所表示各类内容的控制要求,还应明确引导内容的执行规则。
附件包括规划图件、说明性文件、基础资料汇编、审批文件与公众参与意见等内容。
附表1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构成一览表
成果类别
内容类别
内容要求
规划文本(单元规划和地块规划文本可合并编写)
总则
包括规划范围、规划依据、规划原则、规划效力等。
现行规划实施评估
对规划范围内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执行情况进行评估,重点评估规划中强制性内容的实施执行情况。
目标策略
结合上位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城镇性质和职能,衔接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考虑地区发展条件,明确规划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和产业发展策略。
总体规模
根据上位规划和发展现状,合理确定服务管理人口,分析人口类型及相应的供给标准,并结合规划期内项目建设用地情况,明确总建设规模。
空间结构
结合上位规划确定的总体空间结构和约束性指标,根据山水格局、资源条件、公共安全及建设情况等因素,明确规划空间结构,细化建设用地边界和公共蓝绿开敞空间,划分控制单元。
用地布局
结合规划空间结构,在用地评价和用地选择的基础上,根据地块的特点和要求,对各类功能的用地和空间进行统一安排。
居住用地布局
根据总体人口规模、建设用地规模以及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居住用地比例,明确居住用地布局和规模。
公共服务设施
根据服务管理人口和居住社区分布,结合设施服务半径和生活圈居住区配套要求等,衔接相关专项规划成果,明确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分级、布局和规模。涉及旅游产业布局的应结合相关规范布置添加旅游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绿地与开敞空间系统
结合绿地系统、游憩体系、绿道体系、视线通廊等内容,统筹联系城镇开发边界内特别用途区等非建设用地,提出相应的管制措施和开敞空间系统性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休闲游憩空间建设等相关要求。
市政公用设施
根据服务管理人口和总建设规模,落实上位规划,衔接相关专项规划,明确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和管线布局,合理确定加油加气充换电站的位置、数量、规模和控制要求。
综合交通体系
规划统筹航空、轨道、公路、港口等各类交通组织方式,确定城市道路分级和各级道路的红线宽度,明确各类交通设施场站的位置、数量、规模和要求,提出绿色交通和慢行优先措施。
历史文化保护
存在历史文化保护要素的区域,应明确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等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明确保护措施,并结合功能引导和城市设计等内容强化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
地下空间利用
有集中利用地下空间条件的区域,应明确地下空间发展原则、目标规模,协调地上地下空间的关系,促进地下空间资源综合利用。
生态环境保护
确定生态系统格局和生态保护重点,落实生态廊道界线,提出保护策略和措施,并明确绿色建筑、新能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文本中增加生态环境影响专篇或者说明。
综合防灾系统
结合对灾害风险的评估,提出应对洪、涝、台风、地震等各类灾害的措施,划定疏散和紧急避难场所,明确建设韧性城市的各项要求。
城市设计引导
单元规划明确区域风貌定位,开敞空间体系、建筑高度分区、确定门户、标志性建(构)筑物(群)、重要节点、重要边界(界面)、景观廊道等内容,划定城市设计重点地区;地块规划应落实城市设计管控要求,提出建筑形态、建筑界面、滨水岸线、景观设施、地下空间、建筑色彩等的管控要求,向地块建筑设计方案传导。
重要控制线
落实和深化上位规划所确定的控制线,依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等国家和海南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明确控制条件。
规划实施与管理
明确针对地块细分、合并、建筑间距、建筑后退距离、地块兼容性、混合用地比例管控与说明等涉及规划实施与管理的内容。
附则
明确规划生效时点、规划调整程序、定期维护情形和最终解释权等内容。
附表
如单元规划用地汇总表、地块规划用地汇总表、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市政设施一览表和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等。
其他内容
如名词解释、强制性条文表达、用词说明等。
控制图则
单元图则(内容复杂的,可分开多张表达)
以图示形式表达比例尺、风玫瑰、控制单元的区位和范围,建筑高度控制要求,居住用地的位置,各类核心服务用地的用地性质和用地边界,各类公用设施用地的用地性质和用地边界,交通枢纽用地、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和社会停车场用地的用地性质和用地边界,采用实线表达轨道交通和快速路用地、城市干路用地的用地性质和用地边界。
以图表文字形式表达控制单元范围及主导功能、人口规模、建设用地规模及居住用地规模、总建筑面积及居住建筑面积、空间结构、用地布局、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综合交通体系、绿地与开敞空间系统、建筑高度和道路密度等控制要求;控制单元的居住用地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和地块绿地率;各类核心服务用地的用地面积、容积率和可兼容建设的内容;各类公用设施用地的用地面积、容积率、可兼容建设的内容;交通枢纽用地、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等各地块的用地面积、容积率和可兼容建设的内容;其他发展用地的用地规模、总建筑面积、主导功能和用地类型等指引。
地块图则
以图示形式表达比例尺、风玫瑰、地块区位、地块边界、建筑退线、道路红线、道路中心线、机动车禁止开口线以及落实单元规划确定的控制线、控制点坐标。
以图表文字形式表达地块编号、用地性质及代码、地块面积、容积率、建筑限高、建筑密度、绿地率、各类配建设施要求、可混合建设的内容、混合用地建筑面积比例、风貌引导、权属备注等。
附件
说明文件
应包括前期研究内容、说明性内容、专题文件、基础资料汇编、审批文件与公众参与意见等。
规划图件
现状分析图
应包括区位分析图、上位规划分析图、相关规划分析图(如各类专项规划)、地形地貌分析图(如高程、坡度、坡向等)、现状用地图,存在地震、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海潮等灾害隐患的区域还应增加现状灾害风险分析图。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现状用地权属图、现状人口分布图、现状村庄分布图、现状基础设施分布图等相关图纸。
主要规划控制图
应包括空间结构规划图、控制单元划分图、单元规划用地控制图、地块规划用地控制图、开发强度控制规划图、建筑高度控制规划图、建设密度控制规划图、居住用地规划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道路系统规划图、慢行系统规划图、道路竖向规划图、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图和城市设计控制规划图等。
重要控制线规划图
应包括“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等控制规划图,以及国家、本省规定其他重要控制线的控制规划图(如海岸带控制线等)。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图
应包括给水工程规划图、雨水工程规划图、污水工程规划图、电力工程规划图、燃气工程规划图、通信工程规划图、环卫工程规划图、综合防灾规划图以及管线综合规划图,可结合实际情况增加再生水工程、低碳能源利用等相关规划图纸。
数据库
数据成果
数据成果应当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数据库标准。
附表2:单元规划用地管控内容一览表
序号
用地性质
用地分类等级
限制内容
引导内容
1
居住用地
确定至二级类
控制单元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和地块绿地率
用地边界
2
核心服务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确定至二级类
用地性质、用地边界
容积率、可兼容建设的内容
特殊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确定至二级类
规划需要控制的生活性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重点指农贸市场)
确定至三级类
用地性质、用地边界
容积率、可兼容建设的内容
3
公用设施用地
(加油加气充换电站用地参照公用设施用地管理)
确定至二级类
用地性质、用地边界
容积率、可兼容建设的内容
4
核心道路交通设施用地
城市轨道交通用地
确定至二级类(有三级类应当确定至三级类)
用地性质、用地边界
快速路用地、城市干路用地
对外交通场站用地、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容积率、可兼容建设的内容
社会停车场用地
停车泊位规模和可兼容建设的内容
5
其他发展用地
确定至一级类或二级类
控制单元用地规模和总建筑面积、建筑高度
用地性质
抖音搜索【新土地规划人】,记得关住我们哦
文章来源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网站
编辑排版
中规建业城市规划设计院 信息中心
CONTACT US
合作/投稿/转载请联系
xjxtd@126.com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