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人已经知道,不签劳动合同的,公司需要支付两倍的工资补偿。但是签了劳动合同却不给的,能不能也有补偿,就不清楚了。本期视频就来解答这个问题。

公司没给员工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

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的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没有将劳动合同文本交给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从规定可以看出三个重点,公司是违法的、公司会受到处罚、员工可以获得赔偿。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前两点很容易实现,第三点却很难。因为劳动监察部门对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公司有违规行为时,会出具限期改正决定书,如果公司依然没有履行,那么劳动监察部门就可以对公司作出《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处以罚款,并责令公司立即改正。

但是员工要想获得赔偿,必须先证明,因为没有劳动合同,给自己造成了损失,而这个证明是有难度的。员工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只要公司将劳动合同给员工了就无需受罚,如果依旧不给员工,也仅仅是缴纳罚款而已。这笔罚款并不会交给员工。

而且劳动合同的文本内容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并且经过双方签字盖章确认,那么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即使不给员工一份,也没办法证明,劳动合同不存在。如果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时,公司手里有劳动合同,却不拿出来,就会承担两倍工资赔偿,公司肯定不会做这样的傻事。

当然公司也应该明白,即使没有劳动合同,员工也可以通过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工作文件、同事证言等,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把劳动合同给不给员工,对员工的影响实际上并不大,反而是会给公司带来一些麻烦,所以既然签了劳动合同,就给员工一份,别在这种小事上出问题,惹麻烦。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81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