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讯,证监会公告,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获通过。审核意见为:申请人未充分披露标的资产的持续盈利能力及业绩预测的合理性,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