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2021年“请您当法官”活动走进西李村乡,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十二驻点指导组张献文、王刚,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员三喜到庭审现场旁听指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地村组干部及村民群众等来自社会各界300余名群众观摩庭审。

耄耋之年的老人,膝下5个子女,却无人照顾。王某儒与妻子生育6个子女(其中一子已去世)。由于王某儒年迈,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子女曾将其送到老年公寓,后因子女不再交费,且就赡养问题存在分歧,王某儒生活陷入困境,现暂由政府安排在敬老院。无奈之下,原告诉至法院,向其五个子女主张赡养费。
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对立情绪较重,被告之间对老人的赡养问题分歧较大,主审法官任娟娟一方面耐心向被告释法析理,让其明白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另一方面,建议原告考虑子女个人的身体状况和经济能力,让瘫痪在床、无经济收入的子女适当降低给付赡养费的标准。

休庭期间,陕州区法院组织参与旁听的群众进行问卷调查,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对该案审判及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由于原、被告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无法达成调解意见,主审法官依法当庭宣判:自2021年5月起,被告王某堂每月给付原告王某儒赡养费400元;被告赵某堂每月给付原告王某儒赡养费200元;其余三被告每人每月给付原告赡养费300元,直至原告亡故。
庭审结束后,审判员任娟娟对本案进行了解读点评,现场普法,并对现场旁听群众提出的“履行赡养义务,是不是只要给钱就行?”“如果放弃继承遗产,是不是就不用赡养父母了?”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陕州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卫秀萍表示,将以“请您当法官”为契机,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运用巡回法庭普法活动,“送法”到群众身边,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与支持,切实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职担当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