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民政系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会上获悉,我省将建设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加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等社会救助对象的动态监测,做到即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开展动态监测、及早发现群众实际困难,才能及时帮扶。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对象包括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民政部门将抓紧开展摸底排查,通过自主申报、入户走访、热线反映、数据比对等方式,摸清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底数,在6月底前完成低收入人口基本信息录入,并纳入监测范围。对相关部门提供预警标识的低收入人口,组织人员一户不漏、一人不落地进行实地调查,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相应救助范围。
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将提速。省民政厅将加快社会救助大数据平台系统建设,加强与民政部相关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升级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 各级民政部门将以建设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系统为依托,升级优化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做好与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大数据平台系统对接、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按规定时间节点上传汇总数据,构建涵盖低保户、特困户、边缘户等在内的农村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监测预警、精准救助。
做好动态监测的同时,我省将完善分层分类的梯度救助体系,强化对低收入人口的常态化帮扶,重点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对象,及时进行事前干预,通过先期垫付临时救助金形式给予救助。对能够暂时承担相关支出的,根据其家庭总体收入情况,事后进行干预和救助。符合低保和特困条件的,及时予以纳入。全面推行在急难发生地申请临时救助,由急难发生地审核并发放临时救助金。强化急难救助功能,实行“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增强救助时效性。(记者 汪国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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