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2017年3月,蔡甸区蔡甸街文兴路建设项目开工建设,马家渡村民朱某房屋在此项目征收拆迁范围内。
2017年9月4日,马家渡村委会与朱某签订《文兴路项目房屋拆迁补偿还建书》。协议签订后,朱某仍未腾退房屋,并一直居住(该片区其他拆迁户均按协议约定腾退拆除),严重影响文兴路项目推进,工程停工至今,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文兴路全线无法贯通。
2020年
2020年4月,马家渡村委会向蔡甸区人民法院起诉其要求履行双方签订的《议书》约定内容,腾退房屋。
在历时半年多的法律诉讼后,2020年11月3日武汉市中级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初审原判,督促其腾退房屋,该户仍拒不腾退。
2021年
为推进文兴路的项目建设,马家渡村委会向蔡甸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腾退,2021年4月25日,蔡甸区人民法院出具《结案通知书》(2021)鄂0114执67号),该案已执行结束。鉴于此,蔡甸街道办事处、马家渡村委会又数次与其协商腾退拆除事宜,但该户仍拒绝腾退拆除。
为项目的顺利建设,维护法律权威。2021年5月21日,马家渡村在蔡甸街道办事处协调下,组织人员、机械,在拆除过程中,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向其宣传了相关法律,区公证处对整个拆除过程全程进行了公证,依法依规顺利将房屋进行了拆除;至此,马家渡村久拖4年未能完工的落户重点项目——文兴路实现“清零”,为后期项目的加快建设创造了条件。
主编/鹿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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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蔡甸好声音公众号
法律顾问:湖北人言律师事务所丨杨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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