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5 月 25 日,《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修正案草案》对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目标作相应调整,提到推动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 " 数字鸿沟 " 问题,并对保留和改进传统服务方式提出要求;完善老年人享受相关优待的规定。

现在异地养老的老年人越来越多。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为消除老年人享受优待的地域限制,《修正案草案》拟采取增加地方政府采取措施实施优待的方式,为一些设区市借鉴上海等地老年综合津贴、老年人交通补贴制度,探索发放老年人交通补贴解除障碍。为此第二十八条增加了 "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老年人享受本条规定的优待。"

整个社会对养老的需求越来越大。《修正案草案》拟增加第三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动老年友好社会建设,采取措施积极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应当根据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老年人口分布和老年人的特点,统筹考虑适合老年人的公共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文化体育设施建设。 "

数字时代日新月异,老年人也会遇到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情况。解决 " 数字鸿沟 " 问题,《修正案草案》拟新增第四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兼顾老年人需要的智慧社会建设,帮助老年人解决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保留、改进传统服务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