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医法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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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篇“江西南昌医生针灸扎错人致患者半昏迷”的微博登上热搜,据家属反映,自己的家人在住院的时候,被医生扎错了针。

家属称,患者万女士20日晚上出了车祸后被送到当地一家中西医结合医院治疗,被诊断为脑内出血,本来经过21日白天的休养,患者已经恢复清醒,但21日晚7点多钟一次头部针灸后,又半昏迷了。他们打听到,说是针灸搞错了。患者主治医师说:“确实是没有给你安排扎,扎错了人。”患者家属吴女士称:“但过了3到5分钟,我们家人就突然脸红,不能说话,又陷入半昏迷状态那种,他就说观察,观察。”该医院康复科负责人表示:“比如说你如果前面扎得很严重,扎得加重了,我就扎回来。”当班医生表示“这个扎错没扎错,我不知道。”患者家属表示,希望医院早日给个解决方案,把家人治好。(来源:燃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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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weiweiyy-:“扎错了人”扎得加重了 我就扎回来”这医生太离谱了

我不是王二十二:吓得我都不敢吭声,就想问问……这……这是正经医生吗?

沈阳大小事:扎得加重了,我就扎回来?

你们的美少女哪吒:扎回来[允悲]不知道该说没心没肺还是医术高明

是萌丫头:这也能搞错,扎死了可不是扎回来这句话了

@林攀_:喔哦,如果真的能扎昏迷,那也太神奇了好吗?脑出血本来就不稳定,别甩锅医生。

@草莓柳丁的Tony:明明是脑出血加重了吧,跟针灸有啥关系,话说针灸光扎一次也没啥效果的好吧 就算扎错人了 也没多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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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本案例中的医疗机构存在对网络舆情处置不力,没能第一时间公布事件真实情况,导致网友盲目猜测,致使该事件上了热搜,引发了网络舆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加强人文关怀,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恪守职业道德。针对目前新闻报道的情况,医疗机构可能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第一,查对制度执行不力。在现代医院管理中,患者安全始终是最核心的问题。安全问题不仅仅人命关天,也是医院救死扶伤的使命所在。查对制度是我国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之一,是指为防止医疗差错,保障医疗安全,医务人员对医疗行为和医疗器械、设施、药品等进行复核查对的制度。2018年4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明确要求医疗机构的查对制度应当涵盖患者身份识别、临床诊疗行为、设备设施运行和医疗环境安全等相关方面。每项医疗行为都必须查对患者身份。应当至少使用两种身份查对方式,严禁将床号作为身份查对的标识等等。据媒体报道,本事件中,当班医生未按照规定核实患者身份,为患者扎针治疗存在明显的过错。医务人员在临床工作中,应当遵守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操作规范,尽到其应尽的高度注意义务,避免因机械性的执行日常工作任务而疏忽大意,对患者造成不必要的人身损害。

第二,在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管理上存在过错。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的制定,目的在于保障患者诊疗过程的连续性,在患者发生病情变化时能够及时得到救治。《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卫生部2011年版)中规定了医院总值班制度以及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其中要求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亦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及科室应当明确各值班岗位职责、值班人员资质和人数。值班表应当在全院公开,值班表应当涵盖与患者诊疗相关的所有岗位和时间。值班期间所有的诊疗活动必须及时记入病历。据媒体报道,本事件中,患者主治医师说:“确实是没有给你安排扎,扎错了人。”由此可见医疗机构在值班、交接班制度的执行上存在着管理漏洞。

第三,发生医疗纠,院方对纠纷的处置不当。《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方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引导患方理性维权。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处理。而本事件中,该医院康复科负责人表示:“比如说你如果前面扎得很严重,扎得加重了,我就扎回来。”对于解决争议的谈话方式明显不当,甚至有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正是因为处置方法失当,才引发了网络舆情的肆意蔓延。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知,目前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采用过错责任原则,过错原则是侵权归责的基本原则,对于患者的昏迷原因,是否因针灸导致,仍需进一步调查。医疗机构作为提供专业医疗服务的场所,应以提高医疗质量为宗旨,从落实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增强医务人员执业素养、加强医务人员法律意识等多个方面出发,尽量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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