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6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青岛国际机场集团原董事长焦永泉等4人受贿案。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至2019年,被告人焦永泉分别同被告人王勇、张正民、王喜胜共谋,利用担任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亲属就业调职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指使王勇、张正民、王喜胜索取、收受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300余万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焦永泉、王勇、张正民、王喜胜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四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均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焦永泉
官方履历显示,焦永泉,男,汉族,1958年5月出生,山东省潍坊人,大专文化,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7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12月任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3年1月任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2013年4月任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4年3月任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8年9月退休。
早在2019年11月,据青岛市纪委监委消息,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焦永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青岛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0年3月,经青岛市委批准,青岛市纪委监委对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焦永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焦永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出国旅游;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索取、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焦永泉作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违背初心使命,大搞权钱交易,将重点工程项目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监察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焦永泉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中共青岛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违纪款予以收缴;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同年4月份,该案由青岛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焦永泉等人作出逮捕决定;6月,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直至此番开庭审理。
综合观海新闻、青岛政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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