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㈠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258号皇城大厦5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杜小平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㈡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公司股份总数:5,982,004,024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723,950,396股。公司有部分股东放弃表决权,具体为:⑴公司2016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交易对方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海旅盛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轩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放弃该次交易所获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等涉及公司经营管理的相关权利。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述股东涉及放弃表决权股份共1,052,469,970股。⑵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共22家股东,如业绩承诺未完成,应补偿股份将受到权利限制,将放弃该等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及获得股利分配的权利。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涉及放弃表决权股份共2,205,583,658股,为其2018年、2019年业绩承诺未完成应补偿股份。

本次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如下表:

2.其他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㈠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㈡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议案(8)仅选举一名监事,无需采用累积投票。本次股东大会总体表决结果及中小股东表决(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结果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总体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1.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会议同意公司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为一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参照行业标准及业务量,结合2021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情况支付相关审计费用,审计费用将综合考虑行业收费及公司具体情况确定。

4.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5.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6.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7.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8.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会议补选王福林为公司监事,陈选章不再履行监事职务。公司现任监事会成员为林晓赛、吴克勤、王福林。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田慧、吕岩

结论性意见: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审查、核查、验证了以上各项,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法律意见书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