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21-050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

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推荐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2021年5月2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凌人枫先生、陈勇明先生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贾晨菲女士、杨广玉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贾晨菲女士、杨广玉先生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认为该等候选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且该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担任公司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推荐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因此,董事会同意推荐贾晨菲女士、杨广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二、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联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毋建冰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同意聘任张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王吉先生、李弘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因工作原因,许瑞斌先生、高伟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对许瑞斌先生、高伟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31日

附件:

贾晨菲女士简历如下:

贾晨菲,女,40岁,管理学硕士,政工师。2003年7月至2007年11月,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2007年11月至2009年12月,任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副主任科员;2009年12月至2011年10月,任山西省安监局危化登记注册中心副主任科员;2011年10月至2012年4月,任山西省安监局危化登记注册中心主任科员;2012年4月至2014年3 月,任山西省安监局危化登记注册中心主任科员,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青年工作委员会(团委)主任(书记);2014年3月至2014年9月,任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经理;2014年9月至2014年10月,任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兼党群工作部副经理;2014年10月至2016年1月,任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2016年1月至2016年7月,任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党委常务副书记(集团中层正职);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任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集团中层正职);2017年7月至2021年4月,任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集团中层正职);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2021年4月至今,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专职副书记。

杨广玉先生简历如下:

杨广玉,男,53岁,高级会计师。2007年6月至2016年2月,任潞安集团公司财务处处长;2016年2月至2016年7月,任潞安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潞安财务公司党支部书记;2016年7月至2018年7月,任潞安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潞安财务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2018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潞安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兼潞安财务公司董事长;2019年12月至2021年1月,任潞安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2021年1月至今,任华新燃气集团总会计师;2021年4月至今,任中共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委员。

刘联涛先生简历如下:

刘联涛,男,48岁,经济师。2008年12月至2009年5月,任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9年5月至2012年11月,任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2月至2011年7月,任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调控中心主任;2010年11月至2011年7月,任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燃气灶具项目组部长;2012年11月至2013年7月,任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3年7月至2013年12月,任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7月至2014年9月,任中共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委员会副书记;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任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8月至今,任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2月至2015年12月,任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2月至2014年7月,任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20年1月,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20年1月,任山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16年7月至2020年1月,任中共山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委员会书记;2017年5月至今,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中共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委员;2020年1月至今,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中共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副书记。

毋建冰女士简历如下:

毋建冰,女,45岁,大学学历。2008年8月至2011年3月,任山西中油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3月至2011年10月,任山西省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法规审核处副处长;2011年10月至2015年8月,任山西省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资管理处副处长;2015年8月至2017年4月,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资收益管理部副部长;2017年4月至2018年9月,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资管理部副部长;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资管理部部长、世行项目办公室主任;2019年1月至今,任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3月至2021年5月,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6月至2019年10月,任山西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山西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4月至今,任中共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委员;2021年5月至今,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王吉先生简历如下:

王吉,男,45岁,大学学历。2006年11月至2008年2月,任山西省乡镇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处长;2007年9月至2011年7月,任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工作部经理;2008年2月至2014年9月,任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11年10月,任中共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2013年7月至2014年9月,任中共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委员会副书记;2014年8月至今,任山西中油新捷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9月至今,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16年6月,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部门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山西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3月至今,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2021年4月至今,任中共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委员。

张帆先生简历如下:

张帆,男,44岁,大学学历。2008年7月至2008年12月,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处副处长;2008年12月至2011年7月,任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2010年12月至2016年7月,任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1年7月至2014年9月,任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经理;2014年2月至2014年7月,任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年7月至今,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年9月至今,任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9月至2017年5月,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部门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山西国新城市燃气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规划部经理;2019年10月至今,任山西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弘宇先生简历如下:

李弘宇,男,35岁,大学学历。2012年12月至2014年1月,任职于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1月至2016年1月,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副书记;2015年8月至2016年1月, 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行政事业部副部长;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任中共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机关委员会委员;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行政事业部部长;2017年4月至今,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0月至2019年10月,任山西国新城市燃气有限公司董事。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21-049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5月3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军提议召开并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一:关于推荐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对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贾晨菲女士、杨广玉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贾晨菲女士、杨广玉先生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认为该等候选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且该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担任公司董事,推荐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1关于推荐贾晨菲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推荐杨广玉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本公司目前经营管理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2.1关于聘任刘联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关于聘任毋建冰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关于聘任王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关于聘任张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关于聘任李弘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6关于解聘许瑞斌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7关于解聘高伟女士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三:关于调整公司机构设置的议案;

根据公司当前运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机构设置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十二个部门分别为:党委工作部、纪委、工会、行政办公室、财务管理部、法务审计部、证券事务部、人力资源部、经营管理部、战略研究部、资本运营部、资金计划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四: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1年6月16日(周三)下午14:00,在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四楼8号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5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17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四楼8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16日

至2021年6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日披露的2021-049号公告和2021-050号公告,以及2021年6月1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七)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B股股东需提供证券营业部出示的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B股股东需提供证券营业部出示的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B股股东需提供证券营业部出示的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B股股东需提供证券营业部出示的持股凭证原件。

2、登记时间: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16日下午14:00(股东大会开始前)

3、登记地点: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2213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特别提示

出席本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咨询

联系地址: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2213证券事务部

邮编:030032

联系电话:0351-2981617

传真:0351-2981616

联系人:张帆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21-052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控股子公司山西煤层气

(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

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西沁水国新煤层气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山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煤层气”)为山西沁水国新煤层气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沁水国新”)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近期,沁水国新为满足资金需求,向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原“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期限为1年期,金额为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获得批准,在公司股东大会核准的额度内,山西煤层气同意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沁水国新已使用山西煤层气担保额度1,000万元,剩余额度2,000万元。

二、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4,75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与泽

成立时间:2006年6月22日

住所:山西示范区长治路345号

经营范围:煤层气(天然气)输气管网规划、设计、建设的组织经营管理;煤层气(天然气)对外专营的管理实施;煤层气(天然气)输送、配送、储运的经营与管理;煤层气(天然气)开发利用与咨询服务;煤层气(天然气)加气站建设的组织管理;煤层气(天然气)汽车改装的管理服务;压缩煤层气(天然气)、液化煤层气(天然气)运营的管理;煤层气(天然气)仪器仪表设备的生产、加工、销售;燃气计量器具的检测与维修;汽车销售(除小轿车);燃气具、燃气材料、设备和配件的销售与维护;煤层气(天然气)设施设备的抢修抢险、改造、维修保养;厨房设备、净水设备、锅炉、热水炉、及其配套设备的销售与安装;保险代理;场地租赁、房屋租赁;汽车维修、清洗车辆、汽车装饰服务、汽车租赁。食品经营、日用百货的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分布式能源、冷热电三联供等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热水、电能、冷冻水、蒸汽等附加产品的销售;集中供热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供热系统技术咨询及维修;供热设备、建筑材料、供热器材的生产、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售电业务;广告制作、发布、代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其他印刷品的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沁水国新煤层气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路广乐

成立时间: 2012年12月21日

注册地址: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新建西街1579号

经营范围: 煤层气生产设施、配套的储运设备及输气管道的投资及辐设;LNG、CNG加气站项目建设及相关服务;煤层气的综合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财务状况(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9,481.80万元;净资产:7,216.77万元;2021年1-3月营业收入:4,727.99万元;净利润:-117.25万元。

山西煤层气持有沁水国新60%股权。

四、反担保情况

沁水国新以其拥有所有权的资产向山西煤层气提供反担保,其余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向山西煤层气提供相应比例的反担保。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沁水国新申请的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山西煤层气在公司股东大会核准的担保额度内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

六、担保的目的和风险评估

山西煤层气为沁水国新提供担保,有利于沁水国新筹措资金,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目前,山西煤层气所提供的担保行为基于开展公司业务之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七、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下属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093,268,500.00元,公司(含下属公司)对各级子公司担保总额为3,093,268,500.00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2.49%和102.4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