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律师信箱】常律师信箱是由劳动午报主办,北京司法大讲堂与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协办,常年推出的栏目,针对职工群众关心的法律和维权问题进行解答。如您有法律问题或疑惑,也可来电咨询常鸿律师事务所。我们将全力以赴,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常律师:

您好,我在一家商场买了某品牌的热水器,商家承诺称免费上门安装,并随即安排了工人送货上门安装。安装过程中,由于工人的安装疏忽,将热水器的出水口错误安装至天然气的出气口。造成我家和整栋楼的邻居的天然气不能用。我自己的财产损失和赔偿邻居一共支出人民币1万元,我应该找谁赔偿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上门安装为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一部分,因履行合同瑕疵不符合约定的,合同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您可以要求销售商家承担因产品问题造成的财产损失。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 常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