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6月3日讯(记者 王丽)2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危害环境资源安全刑事案件1427起,其中污染环境案511起,非法采矿案645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211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6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957名,打掉犯罪窝点894个、团伙758个,涉案价值12.8亿余元,办理行政拘留案件469起,各项战果位居全国前列。

根据介绍,省公安厅以“昆仑”专项行动为主线,保持对危害环境资源安全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先后会同省检察院、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开展了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打击整治破坏稀土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废铅蓄电池专项排查整治、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危险废物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案件侦办中,坚持大案牵引,围绕“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先后侦破淄博“5.21”非法采矿案、东营“5.31”污染环境案、潍坊“1.31”污染环境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危害后果严重的大要案件,斩断地下黑色产业链条。今年4月份,省公安厅在全省部署开展“昆仑2021”专项行动,掀起打击此类违法犯罪的又一轮攻势。

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整治合力。省公安厅会同生态环境、黄河河务等行政部门,以部门联勤提高执法效能,以部门联动提升打击合力,深化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席会议、风险会商、信息共享等行刑衔接机制,从行政、刑事两个方面开展全方位打击整治。2020年以来,行政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536起,占比37.6%。2020年1月,省公安厅、山东黄河河务局建立了山东黄河河道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联勤联动工作机制,联合严厉打击在黄河河道非法采砂以及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行为,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加强与检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在法律适用、证据规格等方面统一思想,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对于侦办的大要案件,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推动此类案件快侦快捕快诉,形成对不法分子的有力震慑;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供证据材料,让不法分子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也付出高昂的经济代价。加强区域警务协作,会同河南省公安厅签订《豫鲁两省七市公安机关“黄河行动”侦查打击协作协议书》,建立省际公安机关联合打击危害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协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

开展调查研究,提升源头治理水平。省公安厅定期组织专人对案件进行梳理,总结一段时间内的发案特点,科学研判此类违法犯罪规律,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并专报省委、省政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和支持,将打击战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同时,及时将案件侦办中发现的监管薄弱环节和相关问题通报行政主管部门,协同堵塞监管漏洞、完善监管制度,推动源头治理。针对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的问题,认真研究打防对策,部署全省公安机关迅速开展专项打击。目前,反馈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