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安市人民政府网消息,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
提高业主自我管理、自我治理能力,
推进业主委员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改善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和居住环境,
全面推进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
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南安市民政局
联合发文
《关于做好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等工作的通知》
(南建房﹝2021﹞8号)。
文中指出,
2021年9月底前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小区占比要达50%,
12月底前达100%。
一起来看看有没你们小区吧!!!
附件5 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住宅小区名单 序号 行政区域 住宅小区(大厦)名称 成立业主大会情况 1 溪美街道 溪美办事处蓝湾上城 已成立 2 新华花苑一期
3 新华花苑二期
4 溪美河滨公园片区休闲公园
5 溪美办事处湖美安置小区二期
6 溪美办事处世纪豪庭 已成立 7 溪美办事处湖美安置小区
8 溪美办事处新华广场(新华阳光优家)
9 南安成功大厦
10 溪美办事处长安街长安小区
11 实验中学拆迁安置房
12 溪美办事处新美小区(名都城) 已成立 13 溪美办事处永昌状元第
14 溪美办事处泛华·日昇新城
15 溪美办事处新美家园
16 南安市崎峰凤美安置房
17 溪美办事处河滨路河滨公园片区改造安置房
18 溪美办事处中节能·美景家园
19 南安市教师安居小区A、B、C、D、E、F
20 环城小区一期1#2#3#4#8B#19#20#
21 溪美办事处源昌财富中心
22 溪美办事处环城西路C区安置房
23 新华南路安置房
24 建宏花苑商住楼
25 城西滨江安置小区
26 河滨花苑 已成立 27 环西小区
28 新华新村小区
29 电力新村小区
30 井脚街住宅区、教师宿舍区
31 菲林小区
32 政府办宿舍楼
33 老干局离休楼住宅区
34 商业局华友住宅区
35 普南路住宅区
36 工行、人行小区
37 建筑设计院住宅楼
38 检察院住宅小区
39 水土办住宅小区 已成立 40 财政套房
41 税务套房
42 柳新路及镇府巷
43 武装部集资套房
44 邮政新华小区
45 保险公司套房小区
46 体育中心住宅小区
47 防疫站套房住宅小区
48 二轻局住宅小区
49 何厝街住宅区
50 中山民主街住宅区
51 商会街住宅区
52 武荣街住宅区
53 公安边防住宅区
54 法院住宅区
55 中山街住宅区
56 民主街住宅区
57 成功街住宅区
58 二塑小区
59 油园小区
60 二招住宅小区
61 原果品公司套房小区
62 水产局住宅小区
63 一建小区
64 文华楼
65 旧国税套房
66 纪委套房
67 财委套房
68 石头楼套房
69 实幼住宅楼
70 工商局套房(市场)
71 教育局小区
72 派出所住宅楼
73 中旅住宅楼
74 市医院集资房
75 皮革厂集资房
76 制菌厂集资房
77 实小教师新村
78 百货集资房
79 农资集资房
80 人民会堂集资房
81 粮食局集资房
82 农机局集资房
83 一中集资房
84 饮服公司集资房
85 进修学校集资房
86 电力公司公寓
87 邮政新华小区
88 中旅住宅楼
89 组织人事套房小区
90 环保局住宅小区
91 成功街生活区
92 民主生活区
93 新美路
94 河滨路及溪美街
95 旧教师新村
96 司法局套房
97 社保局套房
98 建材公司套房
99 第二市场套房
100 柳城街道 柳城办事处福璟湾
101 柳湖花园小区5-8幢
102 御景苑
103 柳城办事处汇鑫山水花园城 已成立 104 宏华国际花园城 已成立 105 新新大厦 已成立 106 柳城办事处柳东滨江商住小区
107 华益大厦商住楼
108 柳城办事处宏发花苑
109 柳城办事处西溪半岛
110 新晖花苑A、B、C
111 柳城办事处东方丽景
112 福新苑
113 恒新花苑A、B、C、D、E、F幢 已成立 114 柳城办事处宏发欣景
115 成功商住楼
116 柳城办事处新新家园(罗马家园)二期
117 柳城办事处莲坤小区安置房
118 柳城滨江大厦
119 宝新苑A、B、C、D幢
120 柳城办事处四季家园1-18号楼
121 南安市石材与建筑装饰业创意园龙润湾美小区
122 普莲安置房住宅小区
123 柳城办事处滨江二期A1段商住楼
124 柳城办事处创力·悦湾
125 南安市东区综合市场
126 南泉收费站片区B、C1、F
127 柳城办事处水岸帝景 已成立 128 柳城西溪滨江片区二期B区滨江豪园
129 南泉收费站片区I幢
130 柳城办事处水岸阳光
131 柳城办事处鑫溢财富中心 已成立 132 柳城办事处中国银行商住小区
133 柳城办事处源昌幸福里
134 柳城办事处后清潭小区安置房
135 柳城办事处源昌盛景湾
136 南安市融欣大厦
137 柳城办事处东方伟业(南安)城市广场 已成立 138 柳城办事处锦江嘉园
139 南安市新园商住楼
140 柳城办事处田坂小区安置房
141 南安市石材与建筑装饰业创意设计大厦
142 柳城办事处金水湾商住小区
143 柳城办事处过溪小区安置房
144 丽水湾畔优家悦涛
145 新鹭江花苑
146 科技小区
147 会展中心住宅小区B区
148 江北大道帽山安置房
149 教育中心霞东霞西住宅小区
150 莲田安置小区
151 帽山湖内山安置小区
152 南安市南石高速东互通口安置区B区 已成立 153 南安市外二环第三标段拆迁安置房
154 南安市外二环路一标段安置房A、B、C、D幢
155 南安市象山塘尾墩安置区(一期)4#、5#楼
156 南安市新园商住楼
157 普莲住宅小区 已成立 158 西溪滨江片区
159 御景苑
160 柳东拆迁安置小区
161 信用联社
162 东区住宅小区 已成立 163 糖烟酒公司住宅区
164 嘉彩小区
165 福新苑
166 自来水住宅区、食品公司住宅区
167 李厝安居房、供销社住宅区
168 高甲剧团套房
169 工会套房小区
170 企业局小区
171 公交公司住宅区
172 种子公司住宅楼
173 经作局住宅楼
174 民政局住宅楼
175 新华书店旧住宅楼
176 新华书店新住宅楼
177 农机小区
178 燃料公司住宅楼
179 党校住宅楼
180 运输生活公司住宅区
181 南大路柳湖闸综合楼
182 南大路水利局住宅楼
183 新华集资楼
184 南大路旧汽车队住宅楼
185 南大路住宅楼
186 南大路旧汽车队新住宅楼
187 五交仓库住宅楼
188 南大路经委住宅楼
189 兴洲路农机厂住宅楼
190 成功街套房
191 烟草大楼住宅区
192 国税套房1
193 国税套房2
194 成兴小区1-4幢套房
195 供销社成功新村A
196 经委住宅楼
197 柴油厂住宅楼
198 物资局住宅楼
199 南大路沿街住宅楼
200 东区建材市场
201 美林街道 美林办事处中骏·愉景湾
202 美林办事处南安碧桂园
203 泉州保利香槟公馆
204 美林办事处中骏·雍景湾
205 美林办事处皇家滨城1#、2#楼
206 美林办事处盛世龙城1-12#楼、二期及地下室及商场
207 美林办事处滨江一号 已成立 208 美林办事处中骏·愉景湾二期
209 南安家装商城商住楼1-12幢
210 美林江滨新世纪
211 美林办事处南安市江北经济适用房1-8号楼
212 福溪小区
213 市民中心安置区E地块
214 南安体育中心住宅小区
215 仑苍镇 仑苍镇中国水暖城三期
216 仑苍镇南北大道片区改造安置工程1、3-9号楼
217 仑苍镇联盟商业广场
218 仑苍镇滨江新城
219 英都镇 英都镇镇府路改造1-6幢
220 英都镇百顺·金溪湾
221 英都镇府路片区改造7、8#
222 英都镇镇府路金英小区·财富广场
223 金淘镇 金淘镇陶然·金溪吉祥
224 金淘镇百洋小区A幢
225 蓬华镇 蓬华镇华景花园小区
226 诗山镇 诗山镇富贵世家 已成立 227 诗山镇富贵华庭
228 诗山镇镇区三期(D区旧农行址及旧汽配厂址)改建安置房
229 码头镇 洋园小区A2幢
230 码头镇洋园小区A3-A6幢商住楼
231 宏鑫花苑商住楼A、B幢
232 九都镇 九都镇和睦新家园
233 九都镇九都·第一城
234 罗东镇 罗东镇湖滨南苑
235 罗东镇金山豪庭1-4#楼
236 罗东镇银河湾一期A区
237 银河新城
238 乐峰镇 乐峰镇水韵峰景
239 梅山镇 梅山镇华骏·翰林华城 已成立 240 宝龙花园A、B、C幢南楼 已成立 241 梅山镇芙蓉花苑
242 梅山镇尚林花苑
243 梅山镇锦绣山庄1-22#楼
244 梅山镇裕景园住宅小区 已成立 245 洪濑镇 洪濑镇好枫景花园
246 洪濑镇明发商业中心
247 洪濑镇茂源滨江丽景(滨江豪宅)
248 洪濑镇区二期改造
249 西林沿洪堤商住楼1幢、4幢
250 杰诚大厦
251 洪梅镇 洪梅镇区梅新片区A1.A2幢
252 丰州镇 南安丰州镇顶堡楼下旧区改建
253 天元未来城(含西华安置房)
254 霞美镇 霞美镇山美片区改造工程
255 霞美镇南安大唐世家
256 霞美镇福安城市花园
257 霞美镇丽景新城
258 霞美镇省道308线拓改和中心片区改造安置房
259 霞美镇南五花苑(新都城)二期
260 霞美镇福安花园安置小区
261 霞美镇禹洲嘉誉风华
262 霞美镇泉州(南安)汽贸城D1地块东侧
263 霞美镇四季康城一期 已成立 264 霞美镇四季康城二期
265 霞美镇成辉国际光机电贸展城
266 霞美镇源昌隆庭华府
267 霞美镇中骏四季丽景
268 霞美佳苑安置房
269 博士•慧景城
270 官桥镇 温泉新都城
271 官桥镇南益·金桥新城 已成立 272 官桥镇五星片区拆迁安置工程
273 官桥镇建源·世纪家园
274 官桥镇泉南工业园家居生产基地高级公寓
275 官桥太同花园
276 官桥镇瑞鹊片区拆迁改建安置工程
277 官桥镇泉南创业园高级公寓4、7、8#楼
278 官桥镇许林片区安置房工程A区
279 官桥镇金庄住宅小区
280 官桥镇明发商业城
281 泉南工业园家居生产基地配套用房2、3幢
282 官桥镇祥福豪庭
283 水头镇 水头镇东南商住区
284 水头镇荷楼片区荷楼自然村安置区首期(世纪新城)
285 水头镇海联创业园内A-5地块万兆大厦
286 水头镇怡锦园2、3号楼及地下室
287 水头镇海联创业园新嘉福商厦
288 水头镇海联创业园新美居·海湾广场
289 水头镇海联创业园新鹏飞·华厦
290 水头镇海联铭鼎商业广场
291 水头镇奎峰安置房
292 水头镇宏发豪庭1-14#、18#楼
293 水头镇世纪新城三期12#、15#、16#、17#、27#及地下室
294 鸿星豪庭商业街
295 水头镇海联创业园澳磊大厦
296 水头镇海联创业园英良印象五号石材文化创意园
297 水头镇海联创业园第五湾
298 水头镇海联创业园英良·蓝湾五号
299 水头镇荷楼片区首期奎峰北路安置区1、2
300 水头镇海联创业园鑫水湾·豪庭
301 水头镇海联创业园海联丽景
302 水头镇海联创业园海峡1号
303 水头镇海联创业园滨海御景城
304 水头镇顶乡片区一期改造工程
305 水头镇海联创业园中小企业运营中心C-1地块(美斯克豪园)
306 水头镇荷楼片区首期改造工程奎峰北路安置区3号楼A、B段
307 水头镇弘超豪庭1-8号楼及公寓楼
308 水头镇荷楼片区星鞍桥安置区3#、4#
309 水头镇海联创业园泽祥·曼哈顿
310 水头镇荷楼自然安置区10#、11#、13-14#、22-25#、26A、26B、综合楼及地下室
311 水头镇海联创业园海悦大厦
312 水头镇海联创业园天祥海景城
313 水头镇荷楼片区首期改造工程星鞍桥安置区1#楼A、B段
314 水头镇西锦村怡锦园
315 水头镇海联创业园凯盛蓝湾国际城
316 水头镇海联创业园英良印象五号君悦湾一/二期
317 水头镇东南大厦
318 水头镇海联创业园首泰财富广场
319 水头镇瑞发商业大厦
320 水头镇海联创业园海德广场
321 水头镇海联创业园创力商业广场
322 水头镇百宏·香榭花都 已成立 323 水头镇福兴商贸区
324 水头镇海联创业园福闽大厦
325 水头镇海联创业园C2地块(力志世丰)
326 水头镇力嘉城市中心 已成立 327 厦盛花苑
328 石井镇 石井镇成功国际城 已成立 329 石井镇芯谷七星湾地块一
330 石井镇芯谷七星湾地块二
331 石井镇百顺·欣海湾(欣海湾小区)
332 石井镇碧海蓝天一期、二期
注 :1.各乡镇(街道)如有遗漏住宅小区(大厦),应自行摸底统计并纳入成立业主大会范围。如有重复,请自行更正并说明。
2.成立住宅小区(大厦)业主大会名称以房屋产权登记证明为准。
主要任务
1.符合出售并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者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满两年等条件的住宅小区(名单详见附件5),由各乡镇(街道)牵头,在2021年9月底前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小区占比要达50%,12月底前达100%。
2.本通知印发后新建的住宅小区,需在出售并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时,或者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满两年后的7天内启动、90天内完成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工作。具体小区名单,由市住建局于每季度首月通知所在乡镇(街道)。
3.结合近邻党建工作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时原则上要同时成立党组织或党小组,加强党对居民自治工作的领导。积极推进“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通过法定程序将党支部书记推选为业主委员会主任,实现党组织书记与业主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将党支部成员推荐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将小区优秀党员推选为楼栋长、业主代表等创建“红色业委会”,新组建或新换届的业主委员会中党员比例不少于50%,已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中党员比例少于50%的,要在今年12月底前,补选党员业主委员会委员,确保符合比例要求。
4.各乡镇(街道)负责严格审核把关业主委员会委员(包括监事会成员)的人选推荐,根据住宅小区规模,业主委员会委员由5至11人的单数组成。成员人选优先从以下三方面选择:①在村(社区)“两委”、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党员干部及退休干部;②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③具有建筑、工程、消防、机电、法律、经济等专业知识的业主。
5.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三个月前,要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进行选举、换届工作。业主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换届选举的,乡镇(街道)要约谈业主委员会主任,责令其限期组织换届选举;逾期仍不组织的,由小区所在村(居)委会在乡镇(街道)的指导下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且原业主委员会主任不得作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工作流程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民法典》《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规定,指导各小区完成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具体流程如下:
1.住宅小区所在村(居)委会在乡镇(街道)的指导下,在住宅小区发布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事项公告,公告期7日,并指导业主代表填写《关于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的申请》;
2.各乡镇(街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15日内,会同当地村(居)组织成立业主大会首次会议筹备组,同时,设置推荐箱并发放《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成员推荐表》;
3.筹备组召集人应由乡镇(街道)驻村领导或驻村工作队长担任,成员由业主和建设单位、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等单位代表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业主代表由召集人确定,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百分之五十,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即推荐时间截止的第二天)7日内,将成员名单以书面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4.筹备组自组成之日起60日内,召开业主大会首次会议共同决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等业主共有和共同决定事项,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和监事会成员。期间,筹备组要做好:①确认业主身份和核计业主在业主大会首次会议上的票数及表决规则;②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监事会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和组织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若住宅小区规模较大、业主户数较多,可选举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候补委员人数按照委员人数的40%设置);③确定业主大会首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议程;草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章程;做好召开业主大会首次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在业主大会首次会议召开15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告进行公示。业主有异议的,各乡镇(街道)要协调解决,涉及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由住建局介入协调。
来源:今日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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