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科技部网站发布了《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公布第十一批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结果的通知》,决定认定北京农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园等25家大学科技园为第十一批国家大学科技园。名单如下: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公布第十一批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省、直辖市科技厅(委、局)、教育厅(委、局):

根据《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区〔2019〕85号)有关工作部署,科技部会同教育部按照《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要求对各地方提出申请的大学科技园开展认定工作。经研究,决定认定北京农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园等25家大学科技园为第十一批国家大学科技园(名单见附件)。

希望你们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大对国家大学科技园的指导和支持,充分发挥国家大学科技园在创新资源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业孵化、创新人才培养、开放协同发展等方面作用,促进教育科技融合,推动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

科 技 部教 育 部

2021年5月27日

盐城首家大学科技园

国家级孵化平台

为盐城提速打造现代园区

再添创新驱动

与人才聚集高端平台

注入了强大动能

盐城市政府与盐城工学院共同谋划建设的盐城工学院大学科技园,2009年即被认定为省级大学科技园。2017年,盐城国家高新区与盐城工学院签订全面共建盐城大学科技园合作协议,大学科技园进入快速发展新时期。

大学科技园

科技园位于高新区创新中心,拥有5000平方米研发基地,20000平方米孵化场所,截至5月底,在孵企业68家,毕业企业69家,其中上市公司1家。重点开展智能终端、高端装备、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研发服务、产学研合作和产业化。

该园致力于打造全国有影响、江苏有地位的科技孵化创新平台,形成智能制造为特色的创新载体和区域创新中心。

到“十四五”期末,实现“高新技术企业100家、创新型企业50家”的培养目标,大学科技园将面向新能源与汽车制造再新建两个特色园区,形成“一园三区”整体布局;组建两大区域性产业技术联盟,提高孵化企业整体抗风险能力;策应盐城打造长三角智能终端产业基地目标,与盐城高新区合作建立盐城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策应盐城“两海两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对地方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盐城市产业升级和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5月27日,国家科技部、教育部公布第十一批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结果,江苏海洋大学成功获批国家大学科技园。

国家大学科技园是指以具有科研优势特色的大学为依托,将高校科教智力资源与市场优势创新资源紧密结合,推动创新资源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业孵化、创新人才培养和开放协同发展,促进科技、教育、经济融通和军民融合的重要平台和科技服务机构。国家大学科技园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融通创新的重要平台、构建双创生态的重要阵地、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载体。

江苏海洋大学大学科技园

是由省教育厅、省科技厅批建,连云港市政府与江苏海洋大学协议共建的大学科技园,2014年通过省级大学科技园验收,科技园建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江苏省省级众创空间、江苏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江苏省大学生创业园、江苏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江苏省留学归国人员创业基地、江苏省互联网众创园等10个以上省级国家级双创平台。

科技园充分利用高校的人才、学科和技术优势,孵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高校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开展创业实践,培育高层次的技术、经营和管理人才。

拥有创新创业导师队伍120人,合作专业科技服务机构20家,为在孵企业提供创业投融资、创业辅导培训、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等一站式服务。

先后孵育各类科技型中小企业119家,累计毕业企业20家,8家企业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省、市双创人才计划创办企业5家,高校教师创办企业23家,大学生创业企业44家,留学归国人员创办企业4家,为社会提供近2000个就业岗位,创造税收2100余万元。

创建国家大学科技园成功后,连云港市和高校将进一步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大对国家大学科技园的指导和支持,充分发挥国家大学科技园积极作用,紧紧围绕国家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领域,连云港市重点发展的产业方向,聚焦海洋产业、新一代信息产业、大健康产业,瞄准海洋医药、海洋信息、智能制造等开发应用,集聚各方资源,建设具备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孵化、人才培养、创新创业、生活附属等复合功能的综合性双创平台,打造新兴产业科技研发主阵地、科技成果转化桥头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器和连云港市科技创新发展新的增长极,促进学校科技成果、创新创业教育和地方产业经济融通发展,建成“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科技信息畅通、服务体系健全、文化氛围浓郁、区域特色鲜明”的国家大学科技园。促进教育科技融合,推动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