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继承编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房产、存款之类,那么抚恤金属于遗产吗?可以按照死者生前遗嘱中的内容对抚恤金进行分配吗?

对于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其实早有案例。以下内容源自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的一件遗嘱继承纠纷案,也是比较典型的案例,这里和大家分享一下,以供借鉴。

一、案情回顾

被继承人王先生生前是桂平市财政局的职工,他与前妻生育了三个孩子,分别是儿子王甲、王乙和女儿王丙。王先生的前妻去世后,2010年6月,他和原告郑女士登记结婚。2014年4月23日,在案外人刘某、黎某的见证下,王先生自书了一份遗嘱,明确在其死后,单位发放的抚恤金归郑女士所有。

2018年2月,王先生去世,桂平市财政局遂向王先生的亲属发放了抚恤金175000余元,但郑女士不服,王先生留下的遗嘱明明写着抚恤金归她一人所有,她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把王先生生前单位发放的抚恤金判归她一人所有,那么法院会如何处理本案呢?

【案件焦点】

王先生立下的自书遗嘱中关于抚恤金处理的内容是否有效?

二、法院审理

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给自己的法定继承人或者赠予他人,但是要注意有些财产是不能处分的,比如共有状态下属于他人的财产。再有就是抚恤金的问题,抚恤金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发放的精神抚慰和救济,并不是死者生前所拥有的个人的合法财产,不属于遗产的范畴,因而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进行处分。

结合本案,王先生所立的自书遗嘱,虽然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是其真实意愿,但遗嘱中提到的抚恤金不属于其遗产范围,因而无权处分。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郑女士的诉讼请求。

三、为什么抚恤金不属于遗产?

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具体指哪些财物呢?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①薪资收入;②房屋、储蓄;③生活用品;④林木、牲畜;⑤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⑥其他个人合法财产。

那么,为什么抚恤金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呢?理由如下:

(1)抚恤金是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其只可能以金钱形式发放;而遗产是死者个人生前所有的,死亡后留下的财产,遗产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物。

(2)发放抚恤金,是为了抚慰死者家属受伤的心灵,具有安抚的目的。而遗产继承,本质上是一种财富的传承,是为了保护公民个人合法的财产权益,不至于人死之后,财产无人继承而消失。

(3)抚恤金的发放对象,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这与遗产又有明显的区别,能得到遗产的对象,除了死者的直系亲属,也可以是集体和国家。

综上,抚恤金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进行处分,如有其他法律问题,还望具体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