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将被拍卖的股份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长石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公司9,000万股首发前限售股,占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7.50%。

2、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9日获悉,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7月9日10时至2021年7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10/09,户名: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拍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长石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公司9,000万股首发前限售股,占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7.50%。现将本次拍卖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石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公司9,000万股股份将于本次被进行司法拍卖。

二、拍卖公告的主要内容

1、拍卖标的:长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9,000万股股票(首发前限售)

2、拍卖价格信息

起拍价:93,240万元;保证金:9,324万元;增价幅度:466.2万元。

(1)本次股票的网络司法拍卖起拍价的参考价以拍卖日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乘以股数确定。因此,上述评估价、起拍价、保证金、竞价幅度以6月4日收盘价乘以总股数确定,作为参考。

(2)本次拍卖标的为“首发前限售股”,限售期限为三十六个月,限制内容见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及披露事项相关文件。

(3)拍卖时间

2021年7月9日10时至2021年7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详情请查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10/09,户名: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长石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长石投资有限公司除直接持有公司7.50%股份外,通过间接持有东岳集团有限公司27.27%的股份,东岳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7.75%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受新冠肺炎疫情及不可抗力因素等影响,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发行的部分债券等业务未能按期足额兑付本息,现正积极协调,努力解决上述事项中,如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及相关方不能有效缓解资金压力,逾期债务大幅增长,公司可能面临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4、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股权拍卖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