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柳州市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团到柳城县开展宣讲活动。活动由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文秋德作为主讲,柳城县四家班子领导和县政法各单位领导干部到场聆听了宣讲。

小贴士: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指的是: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 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宣讲会上,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文秋德分别从“三个规定”出台的背景和内涵、“三个规定”的具体要求、违反“三个规定”行为具体情形、违反“三个规定”的责任、如何坚持做到“三个规定”五个内容展开宣讲,突出强调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遵守防止干预司法活动“三个规定”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对公正司法工作权威性和独立性的认识,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县委书记李建华强调,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三个规定”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干部队伍管理和纪律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全力推动“三个规定”精神落实到位;要抓好学习教育和宣传引导,带头执行,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全力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为有效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营造良好环境;要健全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强化跟踪问效,确保“三个规定”长效常治。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汪永东,县领导罗长青、黄泽虎、李季、高勇、胡伟华、余洪枚、王慧明、金耀、马武立、何葆、张伟健、陶龙鲜、李荣军、兰海波、王融莉、韦燕双、覃继海参加宣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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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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