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东营市纪委监委批准,东营市河口区纪委监委对东营市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简称“东营特校”)原校长王洪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洪凯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无视公权力政治属性,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漠视廉政红线,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借用服务对象的钱款;宗旨意识淡薄,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滥用职权,造成东营特校严重损失。

王洪凯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河口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东营市纪委监委批准,由东营市教育局党组给予王洪凯开除党籍处分;由东营市教育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由东营市河口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来源:清风河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