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绍文

李绍文,1931年9月出生,法库县和平乡和平村人。1948年3月至11月,李绍文在辽北省第六中学(后改称法库中学)师范班学习。1948年11月至1992年4月,先后在法库县城关区第一完全小学(今法库县实验小学)、法库县第一实验小学(今法库镇中心校)、法库县第一中学、法库县第二中学和法库县第三中学任教员。期间,1984年9月,加入,1991年4月,被评为中学高级教师。1992年4月离休。离休后,继续在法库三中任教至1994年10月。

从事教学工作40多年,李绍文勤奋钻研,成绩显著。1949年和1950年,李绍文先后在法库县城关区第一完小、法库县第一实验小学任一年级班主任教师,在教学中采用民主启发式教学方法,积极启发学生思维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讲练结合,加强课堂练习,学生学习成绩明显提高,李所任班组先后2年在年终全区统考的成绩名列第一,所任班级被评为模范班。由于李绍文成绩显著,被法库县推选参加了1951年2月召开的辽西省第三届工农民兵劳模大会,并被选为教育工作模范,由辽西省人民政府发奖状。

在法库县一中任化学教师期间,李绍文为解决化学实验仪器不足问题,让每个学生准备几支用完的装青霉素的小瓶,代替试管。既解决了仪器问题,又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在日常课堂教学中,重视理论联系实际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原则。曾组织学生亲自动手,把溶液知识和硫酸盐知识应用于校办工厂的农药、化肥生产,取得良好效果。

李绍文在法库县三中任教研室主任期间,连续几年开展教学评比活动,调动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对提高教学质量起到了推动作用,这种做法在1990年县教学研究会上受到充分肯定。1992年,举办全国初中学生化学竞赛。在初赛前李绍文对法库县三中参赛的30名学生进行指导。在初赛中,铁岭市近200所初中参赛,在获市一等奖的30名学生中,法库三中占5名。1993年、1994年又连续进行两次竞赛,法库三中学生在全县都是名列第一。李绍文连续3年获市县优秀指导教师奖。

作者/来源:辽北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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