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甘教基〔2026〕5号)精神,为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将2026年金川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就近入学原则。坚持“学校划片招生、学生就近入学、招生片区以房为主”的原则。法定监护人有固定房产的入学新生按照划片区域入学;法定监护人无固定房产的入学新生采取摇号方式入学;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剂入学。
(二)公开公平原则。招生政策全部公开,所有环节全部公示,招生过程邀请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切实加强招生监督监管,确保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顺序招生原则。按照法定监护人“有固定房产”、“无固定房产”、随迁子女先后顺序进行招生。
二、招生对象
小学:凡年满6周岁(即20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在中心城区(含城中四村)及宁远堡镇新安村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随迁子女。
初中:区属小学毕业生及随迁子女。
三、招生计划及区域
(一)招生计划
1. 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2820人
金昌市第一小学6个班300人
金昌市第二小学12个班600人
金昌市第三小学4个班200人
金昌市第四小学5个班250人
金昌市第五小学5个班250人
金昌市第六小学6个班300人
金昌市第七小学4个班200人
金昌市第八小学4个班200人
金昌市第九小学6个班270人
金昌市实验小学5个班250人
2. 七年级计划招生2560人
金昌市第三中学14个班700人
金昌市第五中学10个班500人
金昌市第六中学10个班500人
金昌市第七中学10个班500人
金昌市龙门学校8个班360人
(二)招生区域
1.小学招生区域
金昌市第一小学:金汇里(11区),金阳里(12区),昌华里(15区),武都路以东—公园路以南—建设路以西—金川路以北区域,公园路以南—建设路以东—贵阳路以北—杭州路以西区域。
金昌市第二小学:新华路以北—上海路以西—昆明路以南区域,宁远堡镇龙腾里社区。
金昌市第三小学:武都路以西—公园路(公园西路)以南—永昌路以东—金川路(金川西路)以北区域,金川路(金川西路)以南—建设路以西—贵阳路至永昌路与兰州路十字以北—永昌路以东区域,兰州路以南—北京路以西区域。
金昌市第四小学:金昌技师学院以南—永昌路以西—兰州路以北区域。
金昌市第五小学:新华路以南—上海路至北京路金三角十字以西—公园西路以北—永昌路以东区域,金谷里(13区)。
金昌市第六小学、第八小学(在八小校区统一招生,统一配备语数学科教师,招生结束后,实行阳光分校、分班,分校区教学):延安路以北—天津路以东—南昌路以南—长春路以西区域,新华路以北—长春路以东—泰安路以南—广州路以西区域,泰安路以北—长春路以东—重庆路以南—河雅路以西区域,新华路以南—杭州路以东—河雅路以西区域。
金昌市第七小学:新华路以北—广州路以东—泰安路以南—河雅路以西区域,河雅路以东—泰安路以南—福州路以西—南环路以北区域。
金昌市第九小学:昆明路以北—长春路以西区域,昆明路以南—上海路以东—南昌路以北—长春路以西区域,长春路以东—重庆路以北—张掖路以西—北环路以南区域,新安村。
金昌市实验小学:新华路以北—上海路以东—南昌路以南—天津路以西区域。
2.初中招生区域
金昌市第三中学:南昌路至长春路市气象局沿尾矿坝以北—张掖路以西区域,新华路以北—上海路以西—南昌路以南区域,延安路以北—上海路以东—南昌路以南—天津路以西区域(不包括金川公司26号住宅小区)。
金昌市第五中学:新华路以南—建设路以西—公园路(公园西路)以北—永昌路以东区域,新华路以北—上海路以东—昌华里昌华巷以西—延安路以南区域,天津路以东—泰安路以南—昌文巷以西—延安路以北区域(包括金川公司25号住宅小区),昌泰里(金川公司26号住宅小区),西坡村(一、二组),宁远堡镇龙腾里社区。
金昌市第六中学:新华路以北—长春路以东—市气象局沿尾矿坝至张掖路以南—河雅路以西区域,泰安路以北—天津路以东—南昌路以南—长春路以西区域,泰安路以南—昌华巷、昌文巷以东—长春路以西—新华路以北区域。
金昌市第七中学:建设路以西—公园路(公园西路)以南—贵阳路至永昌路与兰州路十字以北—永昌路以东区域,金昌技师学院以南—永昌路以西—金川路(金川西路)以北区域,武威路以北—滨河路以东—兰州路以南—北京路以西区域。
金昌市龙门学校:河雅路以东—延安路以南—福州路以西—南环路以北区域,新华路以南—建设路以东区域,金川西路以南—滨河路以西区域,贵阳路至兰州路以南—北京路以东区域,武威路以南—滨河路以东—北京路以西区域。
四、招生办法
本次招生工作分三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招收法定监护人在市区内有固定房产的入学新生,第二批次招收法定监护人在市区内无固定房产的入学新生,第三批次招收来金返金人员随迁子女。
(一)法定监护人在市区内有固定房产的入学新生
1.入学新生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有固定房产(含小产权房、安置房和廉租房),且取得房产时间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以房产证、网签备案的正式购房合同原件上的登记时间为准),法定监护人房产产权占比达到100%。
2.入学新生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在市区无固定房产,使用直系祖辈房产作为入学依据时,入学新生及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与直系祖辈(房产权利人)必须同户籍同居住,且直系祖辈房产取得时间(房产证、网签备案的正式购房合同原件上的登记时间)和所有家庭成员户籍迁移时间均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直系祖辈房产产权占比达到100%。
说明:2027年入学的小学新生,法定监护人取得房产的时间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和招生片区生源数量动态调整,法定监护人房产产权占比达到100%。2027年入学的初中新生,法定监护人取得房产的时间原则上为2024年12月31日之前,法定监护人房产产权占比达到100%。2027年入学的新生使用直系祖辈房产作为入学依据时,直系祖辈房产取得时间和家庭成员户籍迁移时间均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3.西坡村、高崖子村、马家崖村、新安村、白家嘴村拥有宅基地的本村户籍居民子女。
4.符合以下政策性保障入学条件之一的新生,根据法定监护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优先入学。
(1)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金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认定)。
(2)英雄模范、烈士、因公牺牲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金昌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认定)。
(3)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参照执行。公安机关或司法行政机关认定)。
(4)进藏干部职工子女(以省教育厅下发名单为准,名单之外的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5)“长幼随学”学生(同一监护人子女中,长子(女)已在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且2026年秋季学期仍在校,次子(女)当年需入学的家庭,可申请同校入学,由长子(女)学籍所在学校核查)。
5.招生程序
(1)入学申请:2026年7月11日—7月13日(每天8:00—18:00),符合条件的入学新生法定监护人在“甘快办”APP或甘肃省政务服务网以本人身份注册、登录(房产所有的一方填写信息,若房产由监护人双方共有,填写与孩子在同一户口本的监护人信息),在首页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选择“个人一件事”,在“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选择“金昌市”“金川区”核实、补充相关信息,若无法自动提取户籍、房产等信息,可选择手动输入,上传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根据房产坐落选择片区学校(金昌市第六小学、第八小学片区内新生,入学申请学校统一选择金昌市第八小学,8月22日8:00入学新生法定监护人在金昌市第二小学体育馆参加阳光分校、分班)。
(2)网络审核:2026年7月11日8:00—7月14日18:00,招生学校通过甘肃智慧教育平台对法定监护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退回,并及时通知儿童监护人重新填写、按时提交。未经报名系统线上核验认定的,需进行现场审核。
(3)现场审核:2026年7月15日—7月17日(每天8:30—12:00,14:30—18:00),招生学校线上审核未通过的入学新生,需持有关资料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监护人关注“智教甘肃”公众号,点击智管下的“入学一件事”查询报名进度,学校线上审核通过已录取的入学新生,无需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4)报名注册:儿童根据系统通知到校报名注册。
6.现场审核提供资料
(1)家庭户口簿和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网签备案的正式购房合同及发票等其他合法自有住宅的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商铺、车库不动产权证和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作为招生入学的房产依据)。
(3)以小产权房、安置房、廉租房作为入学依据时需提供正式安置协议、购房发票或有关单位出具的廉租房租房合同(证明)、房租缴纳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宅基地作为入学依据时需提供宅基地所有权证明材料原件(村委会负责人核查签字)。
(二)法定监护人在市区内无固定房产的入学新生
1.招生程序
入学新生由区教育局组织学校进行统一登记,根据各招生学校空余学位按片联校摇号。未按时进行登记、摇号的入学新生,非金川区户籍的一律视为自愿放弃金川区城区入学资格,回户籍地入学;金川区户籍的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入学。
(1)入学登记。2026年7月18日—7月19日(每天8:30—12:00,14:30—18:00),对辖区内法定监护人无固定房产的小学入学新生和初中入学新生在金昌市第六中学合班教室进行现场登记(由金昌市第六中学东门进入)。
(2)摇号入学。2026年7月21日,招生学校代表、登记入学新生家长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在金昌市第六中学按片联校摇号。
小学:2026年7月21日8:00,金昌市第一小学、金昌市第三小学、金昌市第四小学3所学校在金昌市第六中学报告厅按片联校摇号。金昌市第二小学、金昌市第五小学、金昌市第九小学、金昌市实验小学4所学校在金昌市第六中学合班教室(进门左侧)按片联校摇号(金昌市第九小学片区内居住学生,在天津路以东居住的可以自愿到金昌市第八小学报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与金昌市第六小学、第八小学阳光分校、分班;在天津路以西居住的可以自愿到金昌市第二小学报名入学)。金昌市第六小学、金昌市第七小学、金昌市第八小学3所学校在金昌市第六中学合班教室(进门右侧)按片联校摇号。
初中:2026年7月21日15:00,金昌市第三中学、金昌市第五中学2所学校在金昌市第六中学报告厅按片联校摇号。金昌市第六中学、金昌市龙门学校2所学校在金昌市第六中学合班教室(进门左侧)按片联校摇号。金昌市第七中学、金昌市龙门学校2所学校在金昌市第六中学合班教室(进门右侧)按片联校摇号(金昌市龙门学校片区内居住学生可以自愿选择金昌市第七中学、金昌市龙门学校2所学校的联校摇号或金昌市第六中学、金昌市龙门学校2所学校的联校摇号)。
(3)报名注册。摇号结束后,根据摇号结果现场报名注册。
2.提供资料
(1)家庭户口簿和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不动产权证(不在规定日期内)或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受理证明,金川区户籍学生监护人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租缴纳证明)。
(三)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来我区就读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及其他年级转学学生(非金昌市户籍的初中2024级学生不予转学),于2026年8月17日—21日持户籍、出生证、不动产权证(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或居住证(监护人城区内无固定房产的金川区户籍学生,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租缴纳证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档案证明(一年级不提供)等材料向片区内(房产或居住证登记地址)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并预登记(只能在其中1所学校预登记。金昌市第六小学、第八小学片区内学生统一在金昌市第六小学预登记,按规定时间通过摇号分校、分班,分校区入学),学校于8月21日核定各年级空余学位数,若各年级空余学位数大于预登记人数,则全部招收。若各年级空余学位数小于预登记人数,则按照房产优先的原则(法定监护人产权占比达到100%),根据学校相应年级空余学位数量及房产登记时间(取得房产)的先后顺序,对持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网签备案的正式购房合同)的随迁子女依序安排入学,招满为止。若仍有空余学位,则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于8月22日8:00在预登记学校通过摇号的方式获取学位,未获取学位的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于8月22日持上述有效证件在周边空余学位充足的学校报名(小学:金昌市第三小学、金昌市第四小学片区内学生在金昌市第一小学报名,金昌市第五小学、金昌市实验小学片区内学生在金昌市第二小学报名,金昌市第六小学、金昌市第七小学片区内学生在金昌市第八小学报名,金昌市第九小学片区内学生自愿在金昌市第二小学或金昌市第八小学报名。初中:金昌市第六中学、金昌市第七中学片区内学生在金昌市龙门学校报名,金昌市第五中学片区内学生在金昌市第三中学报名)。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视为自愿放弃金川区城区入学资格,一律在户籍地或原就读学校就读。转学学生于8月23日报区教育局备案。
(四)其他事项说明
1.若法定监护人在市区内无固定房产,同时有2名以上入学新生,在征得法定监护人同意后,1名孩子参与摇号,依据摇号结果,另一名孩子直接安排至同一学校就读。若法定监护人不同意,则2个孩子均参加摇号,按摇号结果报名入学。
2.离异家庭入学新生按照父母房产地址所在区域划片入学。重组家庭户籍未在同一户口簿内,使用另一方房产证明作为入学依据时需提供结婚证。
3.凡提供假证件、假资料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片区内学校入学资格,待招生工作结束后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调剂入学。
4.学校在网络审核阶段,重点关注入学申请信息的规范性、一致性、完整性,并做好片区内外的甄别,发现问题要及时退回,并通知入学新生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或“甘快办”APP重新提交;现场审核阶段,要重点关注入学信息的真实性(如有需要应通过入户摸排、核对房产和户籍、相关部门查询等方式进行核实),发现户籍、房产等方面问题,应不予录取,并及时通知监护人。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川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和处理。
区教育局监督电话:8235058 8319896(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附件:1.金川区2026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区域图
2.2026年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3.政策性保障入学类别一览表
4.2026年招生入学网络申请入口
5.2026年招生入学现场审核点一览表
6.2026年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及咨询电话
7.招生学校现场审核房产核验方式
金昌市金川区教育局
2026年7月8日
附件1
金川区2026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区域图
下载原图,请复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xr8PAJI0xNyytYCoXF0pQ?pwd=0p16,打开「百度网盘APP 即可获取」。或微信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获取文件。
进入百度网盘后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2026年招生入学网络申请入口
电脑端:登录网址:https://zwfw.gansu.gov.cn/(甘肃政务服务网。使用Windows系统电脑进行报名操作),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服务专区,选择“教育入学”后进行网络入学申请。
手机端:登录“甘快办”APP,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服务专区,选择“教育入学”后进行网络入学申请。
附件5
附件6
附件7
招生学校现场审核房产核验方式
一、 房产证核验方式
通过法定监护人手机登录“甘快办”APP,点击更多,选择不动产信息查询,在区域选项内选择金昌市本级,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后点击查询。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核验方式
在浏览器打开金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111.11.176.91:8084),点击“商品房合同查询”,输入合同编号、买受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后点击查询。
三、保障性住房核验方式
小产权房现场核验住房证或购房协议及缴纳房款票据,公租房现场核验区房管所出具的证明及房租缴纳票据。现场核验若有疑问,由学校将法定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登记后提交宁远堡镇和区房管所查询保障性住房房产登记信息。
四、入学新生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在市区无固定房产,使用直系祖辈房产作为入学依据时,法定监护人是否有房核验方式
1.通过法定监护人手机登录“甘快办”APP,点击更多,选择不动产信息查询,在区域选项内选择金昌市本级,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后点击查询。
2.若通过第一种方式查询法定监护人未办理不动产证,由学校将法定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登记后提交金昌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协助查询商品房网签备案信息、提交宁远堡镇和区房管所查询保障性住房房产登记信息,以上单位分别查询确认监护人(父母双方)无房产后,方可使用直系祖辈房产作为入学依据。
来源:金川区教育局
本土爆笑娱乐 八卦吐槽
同城美食攻略 二手信息
金昌新闻资讯 大事小情
金昌人气公众号
金昌小城大事
在金昌 你可以不关注小城大事
但你会跟你的小伙伴没得聊!
合作电话:15393558880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