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长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的通知

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直驻闽各单位:

为贯彻中央和省委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部署,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21〕2号)精神,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省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林长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省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

一、总林长

尹 力 省委书记

王 宁 省委副书记、省长

二、副总林长

(一)省委分管领导

责任区域:南平市、三明市、龙岩市

(二)省政府分管林业副省长

责任区域:宁德市、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漳州市

来源:福建省林业局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