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配售增加股份总数为1,076,601,364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6月25日;
3、本次配售上市后公司股本总数变更为4,697,653,638股。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发行人”、 “公司”或“本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21年5月2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文件。
二、股票上市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配股发行的核准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6号)文件核准。
(三)配股上市的核准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配股配售的1,076,601,364股人民币普通股将于2021年6月25日起上市流通。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四)本次配股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新增股份上市时间:2021年6月25日
3、股票简称:华安证券
4、股票代码:600909
5、本次配股发行前总股本:3,621,051,472股
6、本次配股新增上市股份:1,076,601,364股
7、本次配股完成后总股本:4,697,653,638股(含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16日期间“华安转债”累计转股802股)
8、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9、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安徽国控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2020年6月28日,安徽国控集团与安徽省能源集团、安徽交控资本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皖能电力受安徽省能源集团控制,亦构成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国控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控股股东安徽国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安徽国控集团
公司名称: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曾用名: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9月21日
注册资本:100.00亿元
法定代表人:张国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711778783B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华山路808号徽盐世纪广场A座
经营范围:负责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及相关业务;国有股权持有、投资及运营;资产管理及债权债务重组;企业重组及产业并购组合;企业及资产(债权、债务)托管、收购、处置;重大经济建设项目投融资;产业、金融、资本运作等研究咨询;财富管理;建筑设计与施工;财务顾问;企业重组兼并顾问及代理;经审批的非银行金融服务业项目运作;经批准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与运营活动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安徽交控资本
公司名称: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月11日
注册资本:30.00 亿元
法定代表人:徐义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NB22T75
住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20号皖通高速高科技产业园区内11栋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证券投资、企业并购重组、项目融资、受托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 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安徽省能源集团
公司名称: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0年4月9日
注册资本:43.75亿元
法定代表人:陈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148941608M
住所:合肥市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国有资产运营,项目投资及管理,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服务,商务信息、投资信息咨询服务,建设项目投资条件评审。
(4)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皖能电力
公司名称: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13日
注册资本:22.66863331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1489495895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8-10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电力、节能及相关项目投资、经营。与电力建设相关的原材料开发,高新技术和出口创汇项目开发、投资、经营。
2、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国资委。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安徽省国资委合计控制公司37.02%的股权,上述股权未进行质押,也不存在任何股权争议。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发行后股份数量包括本次配股发行的1,076,601,364股及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16日期间“华安转债”累计转股802股。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截至2021年6月16日,发行人股本总额为4,697,653,638股,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四、本次配股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实际配售1,076,601,364股;
2、发行价格:3.68元/股;
3、发行方式:本次配股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4、募集资金总额:3,961,893,019.52元;
5、发行费用总额及每股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18,493,427.45元(不含税,包括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股份登记及其他发行手续费等费用),每股发行费用为0.02元;
6、募集资金净额:3,943,399,592.07元;
7、募集资金验资情况: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32768号验资报告;
8、发行后每股净资产:3.94元/股(按照2020年年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9、发行后每股收益:0.27元/股(按照2020年年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自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六、上市保荐机构及上市保荐意见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禹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20层
电 话:021-38966912
传 真:021-38966500
保荐代表人:董雪松、石芳
项目协办人:董辰晨
项目组成员:张东、柳柏桦、陈勤羽
(二)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华安证券本次配股上市文件所载资料进行了核查,认为: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配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推荐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特此公告。
发行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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