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曾通报4起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这4起问题中,肇庆市端州区政府原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原局长李少锋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问题,被列为第一条。

通报称,长期以来,以陈泽湖(外号“汕头荣”)、莫泽森(外号“金渡其”)等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盘踞在肇庆市端州区黄岗镇等地,进行诈骗、组织卖淫、妨碍公务、行贿等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影响十分恶劣。李少锋明知陈泽湖团伙为涉黑组织,仍多次收受陈泽湖贿赂,共计人民币250万元、港币20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180余万元的房产,充当该涉黑组织“保护伞”。

2017年9月,为帮助陈泽湖顺利收购肇庆市端州区黄岗镇石牌村某地块,李少锋滥用职权,指示下属对与陈泽湖发生矛盾的当地村民梁某祥、梁某文进行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2019年6月,李少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8年11月23日,广东省纪委监委官方网站(南粤清风网)通报可李少锋落马的消息。通报称,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少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年6月3日,广东省纪委监委官网通报,肇庆市端州区原副区长、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原局长李少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日前,经肇庆市委批准,肇庆市纪委监委对肇庆市端州区原副区长、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原局长李少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李少锋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与他人合股经商办企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充当陈某、李某、邓某等房地产、游戏机室、娱乐场所老板的保护伞,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且涉嫌犯罪。

李少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委会议)审议并报市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李少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为加强警示教育,广东通报的4起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除李少锋外,另外3起分别是:

潮州市潮安区原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陈少仕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问题。2013年以来,以潮州市潮安区登塘镇人民政府“双打击”队队长、登塘镇林妈陂一村村委会委员郑燕波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当地欺行霸市、为非作恶,多次实施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采矿、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2013年7月至2019年3月,陈少仕在查处辖区内土地、矿产违法案件以及督查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等管理工作时,为郑燕波等人在登塘镇白茫洲村“田寮溪”、白云村“腰龟桥”等地违法采矿提供保护,导致国家矿产资源遭受严重破坏。其间,陈少仕先后收受郑燕波等人贿送的财物共计36余万元。2019年7月,陈少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湛江市遂溪县江洪镇原党委书记林伟洪、原镇长周海清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问题。1996年以来,以梁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胁迫等方式逐步控制遂溪县江洪镇海鲜收购市场,强行租占农用地,侵吞农村集体资产,骗取国家专项补贴资金,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时任遂溪县江洪镇党委书记林伟洪、镇长周海清等人不但介绍梁槐违规插手遂溪协鑫光伏项目租地工作,还长期包庇纵容梁槐涉黑组织采取非法手段强行租地。其间,林伟洪、周海清分别收受梁槐等人贿送的财物25万元和33万元。2019年2月和8月,林伟洪和周海清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大布上社区原党委书记连贤明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问题。连贤明依托宗族势力,纠集社会不良人员,逐步形成以其为首,连育光、连若民、连育坚等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把持基层政权,控制当地集体土地资源,肆意侵占集体资产,非法出卖土地及垄断建筑、建材、屠宰等行业,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多起刑事犯罪,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此外,连贤明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220余万元;伙同他人伪造工程合同和虚增工程造价,侵吞村集体资金1000余万元;通过弄虚作假方式虚报冒领国家财政补贴90余万元,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贪污等其他犯罪。2018年12月,连贤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来源: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南粤清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