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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在2021年6月17日发布了《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在内容上主要有6个方面的特色和亮点,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亮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
首次确立了在线诉讼的5个基本原则,即:公正高效原则、合法自愿原则、权利保障原则、便民利民原则和安全可靠原则。
2
明确了电子化材料的效力和审核规则。当事人可以通过扫描、翻拍、转录等方式,将线下的诉讼文书材料或者证据材料作电子化处理后上传至诉讼平台。提交的电子化材料,经人民法院审核通过后,可以直接在诉讼中使用。
3
确定了区块链存证效力范围和审查标准。当事人作为证据提交的电子数据系通过区块链技术存储,并经技术核验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电子数据上链后未经篡改,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4
系统建立了在线庭审规范。比如,参与在线诉讼的诉讼主体应当先行在诉讼平台完成实名注册;在线开展调解、证据交换、庭审等诉讼活动,应当再次验证诉讼主体的身份。
5
确认了非同步审理机制效力。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分别登录诉讼平台,以非同步的方式开展调解、证据交换、调查询问、庭审等诉讼活动。
6
细化完善了电子送达视频。人民法院开展电子送达,应当在系统中全程留痕,并制作电子送达凭证。电子送达凭证具有送达回证效力。用电子送达,可以同步通过短信、即时通讯工具、诉讼平台提示等方式,通知受送达人查阅、接收、下载相关送达材料。
规则》将在2021年的8月1日正式生效,今后会大大提高诉讼的效率,给大家提供更多的选择,可以合理安排时间了,如果有需要的就赶紧学习起来吧!
如有相关问题,敬请咨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团队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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