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9日,还未合并更名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住建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更新了2000年的示范文本,让开发商和买房人的合同关系更加公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发商在卖房时就算不用这份合同,也要将这份合同出示给买房人,以达到当事人充分知晓自己权利的作用,当然这个通知也提到了提倡和引导买房人用这份合同,但在实际当中,消费者在卖房时几乎都不知道这份合同的存在,甚至不知道开发商公示了这份合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类似的情况还有买完房不知道五证是什么,买完房不知道合同的相对方是谁,买完房不知道卖房的销售还是代理或者中介……很多问题没有遇到律师,压根儿就不知道,所以说合同里有多少对自己不利的条款也不知情。
住建部他们发布的示范合同,怎么看都比开发商提供的合同公平合理,但开发商为什么不用呢,他们怎么敢不用呢?业主也困惑国家都发布示范合同了,他怎么还能改呢?简而言之呢,这不是一种法律关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业主买房是民事法律关系,是开发商和业主的合同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而住建部和工商总局所发布的通知是行政管理,属于行政法调整的范畴,一个是管理性质的,一个是意思自治的。
职能部门的管理是基于职权,立足于所管理的事项本身,管理对象是一个民事合同,就要充分尊重民事合同当中包含的意思自治,所以不可能越俎代庖替任何一方决策,因为工商局和住建委不会最后给业主房子,更不会替业主掏钱,因而只能建议和提倡,并无法强制别人按照他的意思签订合同——法律不能强人所难,所以只能提醒业主注意,至于最后怎么签订合同、买不买房,决策权还是在业主和开发商手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吴向东律师:买房须知#

你知道住建部印发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吗

红方1.买房前做过功课。 2.买房时候看到过。 3.事后听别人讲的。
V S
蓝方从来不知道。
红方
8 31
蓝方
39人已参与 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