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向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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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律师,知名法律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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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法律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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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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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见的食品安全底线有哪些?
    消费者遇到食品安全问题会有个退一赔三、退一赔十,这出自于《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说的是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在此之外还可以要求商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可以是十倍的价款,也可以是三倍的损失,同时,惩罚性的赔偿不符合1000元的,就是1000元。 那么食品安全我们怎么来判断呢?非得吃了之后住院才行吗?最高法列出了几种明显不符合食品安全的情形: (一)已过食品标明的保质期但仍然销售的; (二)未能提供所售食品的合法进货来源的; (三)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进货且无合理原因的; (四)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 (五)虚假标注、更改食品生产日期、批号的; (六)转移、隐匿、非法销毁食品进销货记录或者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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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影或成最大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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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可犯罪也要过把瘾(圆了暴富的梦?
    那么,他要是刮中了大奖怎么算呢?答案是彩票店的,因为盗窃的财产归彩票店所有,刮作废的小偷要照价赔偿,刮中了的奖能覆盖彩票成本,那就属彩票店所有,覆盖不了成本,小偷还是要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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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切入点像模像样,但谁看了都觉得是碰瓷啊,你要是说固定不好脱落损坏了,那你还能拿着损坏的去鉴定,现在是丢了你来找问题,说设计有问题、有缺陷也没有说服力的,再说一句简单的,谁知道你是戴着丢了还是咋丢的?
    民事法律关系吧,你如果有法律知识最好,没有的话就凭借朴素的观念也能做出判断,这种丢了东西去找商家的思路,任谁看了都会觉得莫名其妙吧。 即便实体上无法被支持,但每个人都享有程序权利,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权,至于能不能成功,那是另外的事儿,你要是能承担维权成本,那没有人会剥夺你的程序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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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她不会把它当成猫了吧?
    否定不否定,也不会有背锅的主体,如果这个女游客买了相关保险,保险或许能理赔,否则就是游客自己负担所有的开销,从网上流出的视频和照片,能看出来游客离路边拍摄游客有一段距离了,而中间是没看到雪豹拖行的痕迹,所以能够推断出是游客自己走进去的,或许没有走那么近,但雪豹也不是死的,雪豹也会靠近出击的。 虽然是个无法理解的悲剧,但也折射出来很多人渐渐失去常识,失去了对大自然的敬畏,社会人和野生动物是有屏障的,野生动物和人都有不同程度的保护措施,尤其是针对人的保护没那么明显,以至于真遇到了没当回事儿。 看到这个事儿第一反应是标题的感觉,女孩子养只猫出来看到毛茸茸的动物,想去摸一下或怎么样,结果忘记人和动物的区别,以至于受到伤害。即便是私人宠物,人也会因为陪伴关系赋予情感寄托,但本质还是动物还是财产。 宠物是个人财产,那野生动物呢?野生动物也可以说是财产,是国家和集体的财产,但它们基于野生动物保护规则,管理部门不可能形成对动物的监管关系,只能监管人不伤害动物,而无法监管动物伤害人,对自然人也只是提示性的义务,只要提示到位就不需要对人遭受的伤害负责,这也是开头提到游客自己要对自己负责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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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法院认定前,你说的只是观点
    刚学法以及刚工作的新人,会热衷于解答亲朋好友的问题,等处理实务问题多了,他们便会发生巨大变化,在面对咨询时看着像没有耐心一样,甚至偶尔会打断咨询人员,去问他自己关心的问题。 如果你参加或者旁听过开庭,你会觉得他居然和法官有点像——法官会在诉讼参与人偏离主题时把人拉回来,或者会在你用不同的话语描述同一个事情和观点时,法官会直接打断让你说重点,律师在接受咨询的时候也是一样,在涉及到关键问题时候,甚至还会加一句:有没有证据材料(客观材料)。 八卦肯定比法律、知识传播的快,所以 时没人关注他道歉是因为什么?按照她是受害人的表述为什么没被法律支持?这是他个人操作失误还是说普遍如此?如果我们遇到的话应该怎么办?面对配偶出轨我们到底该怎么维权? 这涉及一个重要的审判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应到民事诉讼法中就是你要有证据,你描述的事实要有证据支撑,法律甚至考虑到个人获取及保存证据的难度,以及民事法律关系的灵活和自由度,法律只把认定标准放在了高度盖然性,大白话说就是这个事情很可能是成立。 回到这对上法庭的夫妻而言,道歉案件显然是名誉权侵权案件,在此之外我想他们还会有个离婚官司,这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一个是侵权,一个是婚姻家事,女子会被判决道歉可能是两方面原因: 第一呢,她描述的事实没有证据支撑,在法律上只能是她的观点,哪怕用朴素观念来看她说的出轨可能是存在的,但没有达到法律上的高度盖然性,法院也无法认可。 第二呢,她前期可能侧重于宣泄情绪,而没有相对客观表述自己的亲身经历,也大概率没有抹掉当事人的信息,所以就会有明确的指向。 第三呢,虽然没有被法院认定的证据,但整体描述能够让人相信“出轨的存在”,进而降低了其配偶和第三人的评价,所以最终会被判赔礼道歉。 普通人遇到这种事情该怎么办呢?能不能在网上发呢?当然是可以的,毕竟自媒体和过去的日记本差不多,但我们也要注意保护自己免受法律责任,就像我们说吃饭后给差评,你只要能够说出道理来,就不可能因为这个被店家追着起诉;你在婚姻生活中遇到一些挫折、一些事情,你可以尽情表达自己的情感,也可以表达对配偶的失望,甚至可以表达你对事情的猜测,但整个论述要有理有据有内容,甚至可以把它当成是创作,以事实改编的作品也不少,千万别上来贴脸开大,文字物理伤害来的快去得也快,而且容易被惩戒纠正,但你要是言之成理形成作品,那他们想诉你也不太好下手。 另外另外,判决书中判项的履行分为两种,一种是主动履行,一种是被动履行(也就是强制执行),主动履行的话是要经过法院审核的,被动不履行最后基本上就是把判决书贴出来,尽管女主道歉道的也很开心,但还是会有些法律风险的——人总在权衡取舍,愿意担风险,就选择自己最想要的——顺带还起了个号,不可谓不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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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书面合同不单指白纸黑字
    合同本质是协商一致,只要是双方商量好了,说的也是同一个事儿,是自己心甘情愿做出的决定,也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那么在法律上能被认定为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说定就形成了合意,变成合同,也叫契约、协议。 我们常说书面合同,都能想到手写的打印的,最后签字确认就成立了,想书信、聊天软件、电子邮件这种商量好的事情,也叫书面形式,会有人对聊天软件、电子邮件第一反应是电子形式,但如果我们说出书面相对的是口头,那就好理解电子邮件也是书面的了。 合同关系的成立甚至可以口头达成,没有书面记录都能产生权利义务关系,但在诉讼中还是需要基础证据证明合同关系成立过程,否则对方完全否认的话就无从维权了。 微信聊天能确认权利义务,但基本不会有违约条款,这时会有民法典中对应合同或者兜底合同总则进行填补,让整个规则完善起来,大的方向是填平损失:因为某个人的过错产生的损失,这个人要进行弥补,让民事权益回归到完好无损的状态,但也不会让主张权益的人因此获利,只是不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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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是要硬碰硬了嘛?个体如何代表群体?
    这个来的有些晚了?从两方有争议到现在,作为旁观者看到的是:即便有那么多餐饮公司站台,西贝还是道歉甚至换了门头,非预制菜的店吃了波流量,看不懂西贝的公关。 现在开始说罗是重大污蔑,莫不是固定完证据要走法律程序了?如果是的话法律程序针对的又是什么呢?要是说贾总代表西贝,那无可厚非,但想代表无数宝妈就有些不知所谓了,从个体到群体到行业,这高度是有了,后面俩能代表嘛? 如果某个个体想要代表某个群体的话?该怎么来确定他有没有资格,简单又麻烦的办法是获取每个人的授权,组织性强一点的办法是,某个协会或者组织本身就是代表组织,比如说业委会,就可以代表全体业主起诉,维护全体业主权益的,贾总如果说是什么全国餐饮什么什么协会什么人物,按照职能分工或许能代表,那他能说给代表全国餐饮业,否则就是单纯的上高度、上价值,没什么现实作用。 至于说无数宝妈,还是看看贾总怎么说吧,该不会是找几个宝妈现身说法吧?嗨,反正是看热闹,管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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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咨询和AI解答的差异
    AI日常应用的直观反馈,客户原来都是用搜索引擎搜索答案,现在都是用AI来问答案,好处是AI把很多相关内容整合到一起给答案,坏处是得到的答案比过去看着更像模像样。 AI好不好用、能不能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用户额能够正确表达自己的需求,如果表达足够详细具体,那么AI给出答案的准确性就越高。 当事人咨询时律师会问很多问题,他付费了的话律师或许会解释原因,如果免费咨询的话,律师可能会根据掌握的情况直接下结论,也不愿意多费口舌去讲里面的一二三四。 当事人在咨询ai时,则不会有这种情况,因为很可能从一开始就卡住了,一个概括的问题一个概括的结果。 搞笑的是ai都很狗,比一般人懂得察言观色,他知道你想要啥,所以他的倾向性很明显,满足情绪价值的效用要高过解答专业问题价值。 于是我们会看到,当事人拿着ai答案来找律师:“你看ai都这么说了”,这味道对律师而言可太熟悉了,和原来检索答案后来咨询律师不能说是完全相同,也八九不离十了。 ai后面通常也会加一句咨询专业律师,但并没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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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人有需求,快给他涨价
    不是有教人省钱买机票的攻略嘛?像什么早上买票贵,下午买票便宜,我刷到之后试过一两次,结果票是越卖越贵,后来我反思了一下,肯定是我点开app次数太多,同一个信息搜索太多,按照大数据杀熟的逻辑大概是这样:看来这个人真有需求,要不然也不会一直看,给他涨价给他涨价。 大数据杀熟如果像超市买菜一样明显,那么每个消费者都可以直接救济,像线下明码标价没有标价能看到,要发现大数据杀熟还得找几个人对比,对比数据时甚至还会有样本数量要求,否则还不好发现,消费者维权难度大,职能部门监管难度也大,再加上涉嫌垄断,消费者权利基本被吃掉了。 现在携程被查了,想必吐槽帖子数量会激增,对消费者来说吐槽还没用,需要有新的公司崛起,需要充分的竞争,这样消费者权利才会落到实处,起码有个自由选择权,要不然来来回回就这个机构。 对于前面提到的问题,越看越涨价,以至于我现在都直接用航空公司官方app了,用习惯了也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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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权利义务是从什么时候产生的?
    昨天有个海南套代购案子开庭,当事人在最后陈述的时候很后悔,说孩子学习很好,能不能给判一个没有前科的结果,怕影响孩子未来的工作和生活,进而又提到了当时根本不知道那是违法犯罪行为,只是想挣点钱,没想到变成现在这样。 他干了什么呢?在海南用别人的免税额度购物,用邮寄方式把货物送出岛,然后再寄回到海南,然后给他的老板,他老板再去卖掉,他整的是人头钱。 那什么是人头钱呢?就是他在免税店看看有没有人不买那么多东西,有剩余的免税额度,让人家帮他买东西,或者谁的免税额度不够,他帮人家找有剩余额度的人,他想着可能跟发传单啥的一样,结果法律层面定性是走私。 事发后说没想到是那样很常见,因为没有把事情想的那么大,就像这个按猪受伤赔钱一样,也不会想到这里面成立了劳务合同关系,只是简简单单的帮个忙,怎么就得赔那么多呢? 如果事情顺利可以这么讲,事情不顺那么就不得不用法律评价,要避免不明不白摊上事儿,就必须理解法律层面的权利义务构架,也就是要有一定的法律关系敏感度,对应到日常生活中就是注意合同关系,起码要知道合同是什么时间成立的,什么情况下能够刹住车避免风险。 我们的合同成立是以邀约和承诺形式完成的,邀约是我有这么一个事儿想和你一起办,比如说你手机旧了要换新的,我告诉你我想以某个价格买你的手机,这个就是邀约,你想了想说没问题,那么买卖合同关系就成立了。 但如果你想了想说价格不合适,想要上涨500块,那这就对邀约内容进行了变更,这时候就变成了新的邀约,是你邀约我,我要考虑要不要接受,这个要不要接受就是承诺。 帮忙按猪这个事儿发出来,发给某个人或某几个人,没有做出限定条件的话,那其他人都可以考虑接受,也就是法律层面的承诺,这时候合同关系可能就成立了,当然也有不成立的解读,比如说时间地点具体劳务没有说,可以说合同要素欠缺没有成立合同关系,但都到现场按猪了,那必定是合同已经成立,看的是怎么履行。 按猪出差错受伤,那就是审查履行过程中各方的过错,从而划定了责任,现实当中遇到事情或许很简单,但从法律角度审查可能就复杂不少,这是为什么当事人咨询律师这官司能赢吗?这么做行吗?当事人以为一两句的事儿,律师看来是千丝万缕的,很难三两句说完,基本都要问具体的情况。 回到我们最初的问题,权利义务是什么时间产生的呢?大多数合同都是诺成合同,只要我们商量好了,合同基本就成立,这时候就要考虑权利和义务,从而评判履行过程中的过错,如果说你想要稳妥保护自己,那么在别人给出一个请求、想法、意见时,你要想想他会给你带来什么法律后果,如果不知道的话,可以在网上问问ai,问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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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滑雪被人撞了,是否适用自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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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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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退货衣服里见过登机牌,见过吃饭小票,也见过其他生活痕迹的东西,还没见过谁不小心把钱遗漏在口袋的,该不会是有的商家没有发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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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点变态辣教训别人是要担责的
    如果有教训偷拿者的想法,因此点了变态辣的话,那么点外卖的小张是要承担责任的,这必定是要承担责任的,不是视频里说的什么购买是合法行为这回事儿。 点外卖包含了基础的餐饮服务或者买卖合关系,在此之外小张要还包含了教训偷拿者的意思表示,那么点外卖的后续行为是针对偷拿者的,也就是说小张是有一个向偷拿者作出的行为。 那么,视频中律师所谓的教训可以是身体伤害嘛? 肯定是不可以的,偷拿外卖侵犯和损害的是小张的财产权利,小张通过点变态辣伤害的是偷拿者的人身健康,这两者并没有一个等额换算公式,所以这时候我们可以理解小张针对性点外卖是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或者过失的。 至于你要说他要是不偷那就不会受到伤害,所以还是要怪偷拿者自己,理论上是没有错的,但你不能够说你预见到了会被偷所以采取防范措施而点了外卖,而且是为了教训偷拿者,这是要对伤害负责的。 最后再说一遍,偷拿有偷拿的法律评价,点外卖有点外卖的法律评价,点外卖自己吃是一个逻辑,点外卖教训别人又是个逻辑,所以不能想当然认为自己站在正义一边就完全无责,有没有责任不仅要看你的正当性,还要看行为和后果是否适当,责任和义务是否匹配,总之,不能想当然的去点变态辣教训别人。 我们再来举个很现实的例子,夫妻一方出轨被抓,那么抓人的一方可以随意殴打出轨的人么?你可以打,但如果造成了伤害,那就是另一个评价了,当然,如果出轨者还在刺激受害人的话,那就另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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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滑雪的尽头不只是骨科,还有律所和法院,骨科少则万八千、多则几十万,打官司少则几千块,多则上万块,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一审六个月,二审三个月,再算上执行,这还没算开始治疗的时间,这一年基本上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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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增支持AI,于普通人有什么用呢?
    通览新修订的《网络安全法》,我比较关心是支持人工智能研发这条,这让我想起20世纪那句话,世界潮流,浩浩汤汤,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人工智能被写进法律就是潮流和趋势,这个趋势对我们普通人有什么用呢? 我想最直接的说就是AI助理化的说法,很多人倾向于把ai比作助理,从而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但它的功用远不止于此,他是可以强化个人的感官、拓展个人能力的,概括说也是提高个人效率,原来接受新知的成本大大降低,也会拓宽个人学习边界,这样把原来感觉成本过高而不可能的事项变成可能的。 就比如说吧, 过去只能靠自己检索的时候,普通人检索法律规定,拿着某个法条去和被咨询的律师讲道理,完全没啥好讲的,就像中文里你看得懂字,但不一定能懂所有含义和应用,法律你也无法懂得法律体系中的法理。 但ai不一样,他知道里面的逻辑,在思考过程中普通人也能懂的,对于系统化学习过某一个学科知识的人而言是很好的引导,这还只是目前的阶段能看到的好处,未来ai使用和管理也不定更加多元和规范,可发挥的光和热就更多了。 所以普通人要尝试去让ai融入自己的生活,如果说目前阶段有困难也要争取克服,首先解决如何沟通和表述,然后让ai帮助你提高和优化,不要等到未来使用壁垒出现的时候才投入时间,只能后悔和不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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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围绕35岁的这个标签的讨论没有停过,本该是职场中坚的年纪,却成了不少人的焦虑起点。我们历时两年拍摄了《不够年轻的我们》,跟拍两对35+夫妻的真实生活:第一对是杭州的莫女士与呼先生,一个是清华毕业的前互联网中层,一个是前教培高管。2023年双双失业,摆过摊,如今创业做自媒体代运营。想卖房子卖不掉,莫女士感叹“ ”。
    第二对是从北京“降级”到天津的李女士和张先生,两人失业两年,不得已卖掉了北京的房子,投简历无数仍未找到稳定工作,妻子在试水做自媒体与房产中介,但他们说“人在家就在”。生活从不会一帆风顺,但并肩前行就有力量。2026,愿每个咬牙坚持的中年人,都能迎来属于自己的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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