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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海东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项目总投资3.84亿,详情如下:

海东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第二次)已由海东市人民政府、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政函2021 53号、东发改投资2021 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东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招标人为海东市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海东市乐都区雨润镇汉庄村西北方向的平台

(2)规模:公开招标选择“海东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方,完成该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29920001001

标段名称:海东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第二次)

服务期 :项目特许经营期限设定为30年(2年建设期+28年运营期)

招标范围:公开招标选择“海东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方,完成该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

合同估算价:38400.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供应商;项目管理;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2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13日 10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三。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n;上发布。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发投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接收异议联系人:司女士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6366130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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