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中医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满足参保人员中药临床用药需求,我市稳步推进中药配方颗粒医保支付工作。根据相关政策要求,近期新增中药颗粒1088种。

中药配方颗粒是用符合炮制规范的中药饮片为原料,参照传统煎煮方法,依据各类药材的不同特性,利用现代化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将单味饮片的全成分提取、浓缩、干燥、制粒、包装而成的,可供医师直接配方使用的单味中药颗粒剂,也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实施的对传统中药饮片进行改革的一项科研成果。

中药配方颗粒按照医保目录“乙类药品”管理,有关医保支付规定参照国家药品目录中对应中药饮片的规定执行。标注“□”的品种,单独使用时医保基金不予支付,且全部由这些中药配方颗粒组成的处方医保基金也不予支付。中药配方颗粒个人首先自付比例为15%,个人首先自付后,剩余的药品费用按本地区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我市稳步推进中药配方颗粒的医保支付工作给其发展提供了强而有力的支持,对中医药事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并为参保群众带来健康和便利。

来源:聊城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