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神兽的各位家长
马山县县城小学即将开始招生!
7所县城学校,娃应该去哪一所?
认真阅悉以下招生入学须知
轻松办入学,送神兽归笼~
2021年马山县县城小学招生入学须知
一、招生对象
(一)具有马山县县城常住户籍的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儿童(含残疾适龄儿童)。
(二)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马山县县城购房并实际入住申请就近入学的6周岁儿童。
(三)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年满6周岁儿童(含残疾适龄儿童)。
(四)申请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入学原则
(一)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含残疾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稳定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三)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以《易地搬迁住房协议》为依据按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流程(每名儿童仅限报名一所学校、重复报名无效)
(一)报名时间:
7月3日,区域内户籍(易地扶贫搬迁户)儿童家长到所属地段学校提交报名材料。
7月4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到所属地段学校提交报名材料。
(二)报名方式:入学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三)具体流程如下:
7月上旬,县教育局联合各职能部门核对户籍、房产等信息,学校组织老师现场核查居住、工作等情况是否相符,造假的取消学位申请资格。符合条件的根据排序办法依次录取,如因生源过多而学位不足的,由县教育局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7月中下旬,各校公布经县教育局核准后的新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报名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一)县城户籍儿童报名材料
1.有效户口簿(如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等)。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于学校报名截止日期前实际居住。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材料
家长提供,地段学校初审、实地核查,报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1.有效户口簿。如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及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结婚证或孩子出生证。
2.有效居住证。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马山县城持有的有效《居住证》(马山县户籍不用提供)。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马山县城购房的(以已交房并入住为准),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含合同书及契税完税证)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租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附房东房产证明以及村(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4. 合法稳定就业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马山县城的务工证明,即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含劳动合同书、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纳税证明、工商营业执照(以实际经营为准)等3项材料的任何一项。(马山县户籍儿童父母在马山县城购房并实际入住的,不用提供务工材料)。
(三)材料提供及复印的注意事项
1.户口簿须复印首页、父母页和孩子页。如果三人在不同的户口簿,需复印父母结婚证或孩子出生证明,单亲家庭提供相应材料即可。
2.购房合同须复印合同编号页、房址页、交付期限、签字盖章页,同时须提供契税完税证复印件和实际入住证明(提供近三个月的水电费缴纳票据);如未实际入住的,须提供目前租住的房屋租赁合同(附房东房产证明以及村(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3.房产证名字不是孩子父母属三代同堂类的,需提供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带上身份证到政务服务中心即可办理),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要提供祖孙关系的证明(社区或村委出具)。
4.以营业执照作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实际经营证明材料(如提供店面图片及经营流水账等)。
5.提供劳动合同的,要复印劳动合同书、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凭身份证去政务服务中心打印清单,时间越久越优先),如总公司不在马山的,要提供在马山分公司务工的证明。
四、招生排序
县城小学招生按照“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优先原则,在划定片区内排序注册入学。
(一)马山县城内户籍儿童
以“房户关系”三个顺序招生
第一顺序:A类 房户一致类。指户籍和住房均在学校服务片区内,且房产证持有人均为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
第二顺序:B类 有户无房儿童。指户口在学校服务片区内但无片区内房产类型。如指①户籍在学校片区内,户主和房产证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除提供祖辈的房产证外,适龄儿童父母还需持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②户籍在学校片区内,户主为其父母,现无房,暂时租住,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附房东房产证明以及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③户籍在片区内但所购住房不在片区内。
第三顺序:C类 有房无户儿童。指户口在马山县城但不在片区,所购住房在片区内。
(二)随迁子女
以“有房有社保有证”排序按学位空额来招生随迁子女的小学招生顺序,由学校根据学位空额,依四个顺序自主招生。如因学位限制,无法将某一类别儿童全部录取,各校应依据该类别购房时间、务工时间、办理居住证时间依次排序录取,因学位原因不能录取的由教育局调配至其它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第一顺序:D类 法定监护人有独立产权房并实际居住。
第二顺序:E类 三代同堂类并实际居住(指房产证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除提供祖辈的房产证外,适龄儿童父母还需持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
第三顺序:F类 买房但未实际入住类(指法定监护人已在片区购有房产,但未交房或未实际入住,除需提供购房材料外还需提供租房材料)
第四顺序:G类 租房类。指监护人持有《居住证》(马山县户籍不用),所租房屋在学校片区内的随迁子女,按务工时间、居住证办理时间长短排序。
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服务片区内学校招生计划满额的情况下,符合条件但未录取的儿童由学校汇总后上报县教育局。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校学位情况对未入学儿童调配入学,不服从调配的随迁子女视为自动放弃县城学校入学,回户籍地就读。片区内儿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读,且片区内学校学位已满,由县教育局视学位情况,将其登记调配至其它学校就学。
(注:县城学校:城南小学、城北小学、城西小学、同富小学、尚德小学、白山中心小学、马山电白小学)
来源:马山县广播电视台
记者:
编辑:蒋谭鲜
审核:韦绍群
监制: 王宏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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