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徐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发布惠民政策,自7月1日起,我市调整提高城乡低保、孤儿和城市特困人员生活保障标准,具体保障标准包括:

一、调整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5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670元,月增20元。

二、调整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由2522元调整到2643元,月增121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由1640元调整到1719元,月增79元。

三、调整提高城市特困人员生活保障标准。城市特困人员的生活照料护理标准为641元,基本生活费加照料护理费两项标准共计1579元,比上年标准月增69元。